您好,欢迎光临宝宝啦,分享宝宝的快乐!

废除嫖宿幼女罪:愿世上再无“被卖淫”的女孩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5-8-26

  废除嫖宿幼女罪:愿世上再无“被卖淫”的女孩,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网上整天有各种争论,不管说的是啥话题,都有持不同观点的网友站出来撕逼;但是,有一件事是相对来说最一边倒的,那就是“嫖宿幼女罪”这玩意了。

废除嫖宿幼女罪:愿世上再无“被卖淫”的女孩

  这法律本身没啥问题,它的出发点也是好的:90年代严打卖淫嫖娼的时候,好多嫖客号称自己不知道跟他有性交易的女人是幼女,这样就避开了强奸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当时还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最多关个十天半个月就出来了,同时再罚点钱就算完事……

废除嫖宿幼女罪:愿世上再无“被卖淫”的女孩

  也是没办法,刑法修法才加上了“嫖宿幼女”这么个罪名,就是想把这帮人绳之以法。但是,不知为什么,嫖宿幼女罪在实施几年后也开了个后门。刑法修改后的2001年,最高检的一份司法解释上写的是:“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废除嫖宿幼女罪:愿世上再无“被卖淫”的女孩

  换句话说,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那么连嫖宿幼女都不算了!那么,和上面不算应该强奸的案例还有啥区别?

  2008年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嫖宿幼女,警方认定他的行为属于“不知道何某可能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嫖宿,不构成犯罪,仅对他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人民币。

  后来,迫于社会压力,当地检察院才提出指控,最后卢玉敏以强奸罪(法庭确定受害人何某并非自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那么,这俩罪名到底哪个重些?对强奸罪的量刑为有期徒刑3到10年,情节严重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对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很显然,不算3年和5年这个低限的话,还是有死刑的强奸罪的量刑更重啊。

  震惊全国的河南永城李新功案,11名女孩收到侵害,有受害者哭求“叔叔别这样,我才13岁”都没能幸免。2013年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废除嫖宿幼女罪:愿世上再无“被卖淫”的女孩,

  但是,咱再看看其它的几个案例:

废除嫖宿幼女罪:愿世上再无“被卖淫”的女孩

[1] [2] 下一页

宝宝啦微信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最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