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初中生校内捅同学三刀仅仅被警方罚款500元!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2014年12月22日,山东郓城县一初中生张朔在校内将另一同学连捅三刀。受害者双肺挫裂伤,肺部险被刺穿,目前刚刚脱离生命危险,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进一步救治中。当地警方对张朔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500元罚款。由于年龄不到16岁,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据受害者家属介绍,2014年12月22日下午15时30分许,在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程屯镇中学内,初二(6)班学生李发(化名)在课间去厕所时,被初二(4)班的张朔为首的多名同学围打,期间李发被张朔连捅三刀。
法制晚报记者今天上午从郓城县医院查询到2014年12月22日下午送医时的记录:“患者(李发)于入院前1小时被刀刺伤左胸背部、腰部,伤后感左胸背部及腰部疼痛。伤口处流血,并胸口背部刀口感觉有气体喷出,感胸闷、憋喘……”
李发家人称,经法医鉴定,李发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此说法也得到郓城县公安局的证实。
行凶者张朔系郓城县程屯镇张辛庄村村支书张发收之子,2000年出生,14周岁。程屯镇中学丁校长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李发和张朔的班主任都表示之前并没有发现两人有矛盾冲突,多位接受调查的学生也反映两人平时没什么矛盾,也没交流。
学校报警后,郓城县公安局程屯镇派出所受理了此案。2014年12月29日,郓城县公安局发布处罚决定,查明“张朔在程屯镇中学内,因认为李发到老师那里打小报告,对其怀恨在心,用刀将李发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