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童遭老师狂扇耳光受惊吓患上精神疾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18

  七岁女童遭老师狂扇耳光受惊吓患上精神疾病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因母亲在外地打工,木兰县7岁单亲女孩炀炀(化名)托管在当地一老师家中。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只因为在托管班内淘气,小女孩竟遭女老师狂扇耳光。事后,打人老师并未通知家长,直到孩子姥姥几天后来看孩子,发现孩子面颊红肿才得知此事,家长立即报警。经鉴定,孩子为轻微伤。而随着孩子外伤的痊愈,家长又发现,炀炀竟出现了目光呆滞、夜夜被噩梦惊醒,经常妄想家人死亡等异常状况。经诊断,孩子患上了“延迟性应激障碍”精神疾病,不得不住进了哈市第一专科医院。“医生说孩子是受到惊吓才引发的精神疾病,但打人老师却不愿负责。”炀炀的家人将托管班老师诉诸法庭。

  因淘气遭老师扇耳光

  女童脸颊红肿4天难消

  据商女士介绍,她和女儿炀炀住在木兰县。平时自己在外打工,女儿托管在木兰县人民小学教师关某家中。“我在哈市打工,不能总回家,所以女儿白天上学,晚上住在关老师家里,周末我接孩子回家。”商女士说。

  去年5月7日,炀炀的姥姥到托管班探望炀炀时惊讶地发现,孩子两侧面颊红肿,尤其左侧面颊明显有被殴打过的痕迹。在家人的追问下,炀炀吞吞吐吐地说,4天前,因为自己淘气,关老师按住她的脑袋,狠狠抽自己的耳光,孩子也记不清老师打了多少下。

  商女士一家得知此事后立即报警,并将炀炀送到了县中医院,经医生诊断为:颜面部软组织挫伤、耳鸣待查、失眠,属轻微伤,并建议炀炀到上一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商女士哭诉道,“我们发现时,孩子都被打4天了,这样红肿都没有消退,老师下手得有多狠啊!”更让他们气愤的是,孩子被打后,老师既没有人通知家属,也没送孩子去医院治疗。去年5月10日,商女士带着炀炀开始到哈市就医。

  外伤好治心病难医

  女童被打俩月后精神恍惚

  商女士告诉记者,经过诊治,孩子的外伤很快痊愈,但原本活泼的炀炀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害怕上学,晚上常梦到自己挨打。更让人担心的是,孩子经常自言自语“不要打我,我再也不敢了”之类的话,尤其家人一旦不在身边,孩子便开始臆想家人出了意外。

  去年7月12日,炀炀被送到了哈市第一专科医院。经过医生诊断,炀炀患上了一种名为“延迟性应激障碍”的精神疾病。“医生说,孩子得的这病跟自闭症很相似,很难治愈。好好的孩子,这可咋办啊!”商女士哭诉道。无奈之下,只有7岁的炀炀开始在医院接受抗焦虑、抗抑郁治疗。“治病等费用,里里外外花进去8万多元,钱大多数都是跟亲戚朋友借的。”商女士说。后来,因为拿不出后续治疗费用,炀炀只能出院回家保守治疗。“孩子被打后,身边每天不能离人,否则就又哭又闹,我们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商女士说到此处泪如雨下。

  商女士说,因患上精神疾病,炀炀被打后一年多一直无法上学。

  警方:行政拘留12天

  校方:调离原工作岗位

  记者日前见到了一张2013年5月15日木兰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写道,2013年5月3日中午,关某在木兰镇奋斗街党校楼下学生小饭桌打了炀炀4记耳光,根据相关法规处以关某行政拘留12天,罚金1000元。

  对此,木兰县人民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情发生在校外,与学校无直接关系,学校对打人教师已进行相应处理。在学校提供的“关于关某打学生事件处理意见”中写道:鉴于关某打炀炀事件事实清楚,依据相关法规,对关某通报批评;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三年评优、评职、晋级的资格。

  一审判赔1.5万余元

  家属不服继续上诉

  打人教师关某表示,自己多次道歉,并准备赔偿,但炀炀母亲坚称,孩子的“延迟性应激障碍”是挨打所致,要求其赔偿10万元,自己实在不能接受。关某认为,孩子的“心病”与挨打无关,不排除遗传或其他因素引发,因此只同意支付炀炀治疗外伤的费用,拒绝支付炀炀精神治疗的费用。

  双方为此相持不下,炀炀母亲随即将关某告上法庭。今年5月12日,木兰县法院一审判决:炀炀遭关某殴打应是“延迟性应激障碍”的诱因,判决治疗费用双方各承担50%,关某某赔付炀炀总计1.5万余元。而这与商女士要求的赔偿相去甚远,商女士认为,既然认定殴打诱发了孩子的精神疾病,为何治疗费用却只赔付一半?孩子看病期间,家属的误工费等也未获支持,自己很不理解。商女士随即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索赔12万余元,“7月18日就要开庭了,我们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商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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