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缓解婆媳矛盾?宝宝啦网小编为您解答。
想要家庭和谐,需要把“大家庭”分解为一个个“核心家庭”
矛盾形成了,就得想法解决。“婆媳要相互尊重和谅解”,“婆媳之间要尽量避免争吵”,“婆媳间既要有物质孝敬,也要有情感交流”,“儿子(丈夫)一定要居中调停,不偏不倚”——在劝解婆媳矛盾时,以上都是很常见到的说法。当然,这些说法不能说有什么不对,只不过近乎于废话——实现起来比说道理要困难百倍。事实就是如此,有了矛盾怎么相互尊重谅解?观念不同怎么避免争吵,怎么进行情感交流?男人愿意调停当然好,但每次矛盾双方理亏程度不同,怎么不偏不倚?
在婆媳多方面矛盾根深蒂固,观念分歧大到没可能弥合的情况下,仅靠主观愿望和努力往往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婆媳矛盾的解决需要整体思路上的调整——一个比较成熟的思路就是:树立“核心家庭”观念,把夫妻关系放在首要位置。
由夫妻和未婚子女构成的家庭是“核心家庭”
所谓“核心家庭”,是指两代人组成的家庭:夫妻及其未婚孩子。这是人类学家们考察各种家庭形态后的发现。核心家庭之所以被称作核心,是因为在社会中,这种家庭结构最为普遍,它们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学者拉尔夫·林顿认为夫妻和子女是“一切家庭结构的基础”。
这个“基础”的意思就是,夫妻之间和父母与未婚孩子之间的关系,天然应该是所有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一旦这两个关系不牢固,其他衍生的家庭关系就难免产生裂痕。必须指出的是,核心家庭包含的是“父母与未婚孩子”,一旦孩子结婚,组成了新的家庭,那么此时父母与孩子之间就不再属于“核心家庭”的关系。如果父母与成了家的孩子依然还维系牢固的“核心家庭关系”,那么就会与“孩子和其配偶、未婚子女”组成的新“核心家庭”产生冲突——当两个“核心家庭”的成员产生矛盾——即婆媳间产生矛盾时,儿子(丈夫)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两个家庭成了非稳态结构,存在崩溃隐患。而如果一个大家族按照“夫妻及其未婚孩子”的定义构成一个个没有交集的“核心家庭”,那么整个大家族就会处在一个分散的、但稳定的状态。
上面的说的情况,是一个人类学上的观察,不是主观意志能够改变的。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把夫妻关系的牢固放在首位,而子女成家之后,要认识到子女成的新家,要比有血缘关系、原本也极为重要的“父母——子女”要来得优先,这才能构成整个大家庭关系的稳固。这种“核心家庭”组成的大家庭,与传统的数代同居的大家庭相比,具有明显优势的一面:家庭关系简单,对亲属网络的依赖性小,减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容易形成家庭中的平等关系和民主气氛,有利于培养青年人的独立性;满足了不同代人对不同生活方式的追求。
所以,成家后“夫妻关系”应放在“与父母的关系”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