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一段的说法或许读起来有些费解,简而言之其实就是,当你结婚后,就应该把与配偶之间的关系放到与父母关系之上。这种说法毫无疑问会引来很大的争议,跟父母的关系是血肉之亲、养育之恩,怎么可以放在“以后有可能离婚”的配偶之下?这种做法难道不是不孝吗?
的确,很多人情感上、道义上都不能接受“夫妻关系”比“跟父母的关系”更重要的说法,但如果不是这样,让与母亲的关系凌驾在夫妻关系之上,由于前面说的种种因素,就很可能产生严重的婆媳裂痕,对与配偶组成的这个新家庭的和谐成长有不利的影响。而这种不利影响是面向将来的,甚至影响下一代。
那么反过来会如何呢?肯定有人认为,让夫妻关系凌驾在与母亲的关系之上,同样会引起婆媳矛盾。不错,的确也会存在这种现象,但首先,如果母亲本身具有核心家庭的理念,就会对成家的儿子“放手”,她还有一个可以一辈子去爱的丈夫,并认同儿子应该更用心去经营新家庭的关系,那么婆媳矛盾就会大大减轻;其次,即便母亲没有这种理念,婆媳还是存在矛盾,那么至少这种矛盾不会影响到下一代。
事实上,如果每一代人都把与夫妻关系放在首位,在自己成家之后与父母的关系略微放手,在子女成家后对子女也略微放手,这样数代人之间会是一个很稳固很互相包容的关系。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一个很理想化的情形,如果成家后发现配偶根本就蛮不讲理、毫无孝心,那么把夫妻关系放在首位就毫无意义,这时候只能考虑离婚的选项了。
在这种思路下,“不与父母长期合住”是可以考虑的选项,并不是不孝
那么,怎么体现“夫妻关系”应放在“与父母的关系”之上呢?最典型的情况就是,三代人住在一起,但婆媳在孩子教育、消费观念、生活方式都存在严重分歧且难以调和,那么就该考虑与父母分开居住的选项。事实上,很多城市家庭,已经基于各种原因这么实践了,随着时代发展,家庭小型化可以说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婆媳不长期住在一起,那么自然就会减少很多矛盾,甚至反而能够增进婆媳之间的感情。这种做法,实际上贯彻的是“核心家庭”的理念,把夫妻关系、与未婚孩子之间的关系放在了与父母关系之上。
那么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孝呢?这是很多人心底无法解开的疙瘩。其实,只要明白“核心家庭”观念是社会自然演化的产物,就不必有那么大心理压力了。更何况,体现孝心有多种方式,不一定要长期合住,保证物质赡养、经常能够去探望、经常有精神方面的沟通同样是有孝心的体现。当然,这也要求国家能够尽量提供社会化养老的配套措施,让老人们即便不与子女住在一起,也能有自己惬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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