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性侵儿童案件频发的原因有哪些?宝宝啦网小编为您解答。
增城法院近两年性侵儿童案件的罪犯近一半是男性老人
暑期到了,不仅要提防隔壁的“怪叔叔”,更要防着花白头发的“怪爷爷”。增城法院少年庭法官经过梳理发现,两年来,该院审理的性侵儿童案件中的罪犯几乎有一半都是男性老人。这些男性老人能得手,除了有家长的监管不力外,其背后的社会问题也值得深思。
以零食为诱饵,
77岁老头强奸同村小学生!
强奸罪,判刑6年
小优是增城市某小学的小学生,2013年7月至8月间,同村77岁的老头叶某汉在明知小优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的情况下,以给零食、零钱诱骗的手段,在其家中多次对小优进行性侵,年幼无知的小优在零食和零钱的诱惑下屡屡上当,并在叶某汉的教唆下向父母隐瞒了此事,直至案发。叶某汉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获刑六年。
以看电视为缘由,
58岁看门老头猥亵中学生!
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刑1年
中学生小薇是个小电视迷,特别爱看娱乐节目。2012年6月,小薇和妹妹经过增城市一工地工棚时,58岁的看门老头莫某叫住姐妹俩,问要不要看《快乐女声》节目,小薇想着家里看不到该节目,就很高兴地答应了,于是和妹妹一起到莫某的工棚内看电视。看了一会,莫某突然强行抱住小薇实施猥亵。小薇害怕受到责罚,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父母,之后又多次被莫某猥亵,直到小薇的母亲看到莫某骑车搭着小薇后询问,小薇才告诉了母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莫某以刺激和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谎称帮忙找爷爷,
64岁老头强奸7岁幼女!
强奸罪,判刑8年
7岁的小美是从化一农村小学生,2013年4月的一天,小美放学后发现爷爷还没有来接她,于是一个人在路口等爷爷,等着等着睡着了。后来,一个陌生老头梁某叫醒她并称带她去找爷爷,小美于是上了梁某的摩托车,不想64岁的梁某将小美带到增城市派潭镇附近山上的一处变压房,对小美实施了性侵,并造成小美轻伤。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造成被害人轻伤,应从重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法官分析
1.社会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身体素质提高;
2.农村地理环境复杂,独居老年人具有作案地理优势;
3.农村老年人法制意识较差,缺乏社会关爱;
4.老年人体力特点决定其性侵犯对象为幼女或智力残障女性。
法官提醒
1.家长把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不但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状况,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树立性保护意识,有效识别风险,并在侵害来临时进行自救,提高孩子的风险防范能力。如不和陌生人接触,不随便接受他人财物,不贪小便宜,教会孩子如何拨打紧急求助电话。
2.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留意孩子的异常情况,及时防范和降低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可能性。
3.社会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鳏寡老年人出现异常问题时应寻求社会帮助并自重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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