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2年查8宗拐卖儿童案7宗系亲属所为皆因家庭贫困!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网上最近掀起一片“人贩子判死刑”的呼喊之声,但在深圳颇为尴尬的局面是:近年警方破获的拐卖儿童案,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贩卖孩子的案件占比很高。深圳检察系统近两年审查起诉拐卖儿童案约8起,其中7起是直系亲属贩卖新生儿,法院在量刑中对于类似贩卖亲生儿的判罚通常较轻。检察机关表示,杜绝、打击拐卖儿童案件需要孩子亲属和社会共同关注,在意识上、法律上要重视防拐教育。
贩卖亲生儿女皆因家庭贫困
在这些贩卖亲生儿女案件中,家庭贫困是主因。在深圳龙岗区一宗拐卖案中,21岁的傅某让女友怀孕,经济拮据,两人商量等孩子出生后送养。他们通过网络找到中间人,预支营养费与住院费,才有钱到医院生产。孩子出生后,傅某以2.5万元将其出售,除交给医院费用外,他分得1.2万元,女友分1万元。
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将傅某刑拘,检方也批捕。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迫于生活困难,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属民间送养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检方也认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售亲生儿的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也有纯粹为获取利益的。据检方指控,嫌疑人刘某以谈恋爱为由,骗取多名受害女子钱财,并与一受害女性生下一子,并以3万元出售。刘某在去年4月被抓获归案,除被指控拐卖儿童罪以外,还被指控其他多项罪名。
家政人员及护工充当中介
在8宗案件中,有两宗有家政服务人员及医院护工充当中间人角色。2013年6月23日,黄某福在深圳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产下一子。黄某福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她与邻居商议后决定将孩子出售。两人通过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两名护工介绍,将孩子以6万元销售。两名护工一人获2000元,一人获2600元。最终,两人被判处拐卖儿童罪名成立,各获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