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8-10-15
所有妊娠期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均需要控制饮食,因为空腹时极易出现饥饿感,故将全日食物量分为4-6次吃,临睡前必须进餐1次。每增加1个妊娠月,热能增加量控制在15%-40%。
轻度的糖尿病不需用胰岛素治疗。只有在空腹血糖异常、或妊娠前就有糖尿病、或者出现其它并发症时,要及时采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的孕妇,每日剂量为20-40单位,首次剂量为10单位,采用3-4次注射法。随妊娠月份的增加,胰岛素用量也随之增加。饮食亦应采用少吃多餐。治疗时应在有经验的产科医生监护下按时检测血糖和尿糖。
一、应注意的事项:
1、应严密监测糖尿病孕妇的血压、肝肾心功能、视网膜病变及胎儿健康情况,最好在怀孕前即已开始。
2、怀孕前有效控制糖尿病,因为胎儿最严重的畸形是发生在怀早期6-7周内。
3、避免酮症的发生,主食每日应吃300-400克,分5-6次吃,少量多餐并多次胰岛素注射。
4、妊娠期糖尿病应勤查血糖,及时增减胰岛素用量。
5、妊娠后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及早进行治疗。
6、密切监测胎儿大小及有无畸形,定期查胎心及胎动。胎儿有危险信号出现,应立即住院,由医生决定引产或剖宫产。
二、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终止妊娠:
1、孕妇糖尿病经及时治疗不能有效地控制其进展。
2、同时发生有重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眼底动脉硬化及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
3、合并子痫及高血糖酮症酸中毒。
4、合并低血糖昏迷时间较长,危及母子安全。
5、胎儿宫内发育停滞及胎儿畸形。
6、母体患有营养不良、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及恶性进展性增殖性视网膜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