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8-10-15
国内统计资料表明,孕妇合并急性阑尾炎者占住院产妇的0.3%-1%,可见孕妇合并急性阑尾炎并非少见。妊娠期因为特殊的生理环境,比一般情况下更易得阑尾炎,而且妊娠期的阑尾炎有自身的特点:
1、在妊娠期,尤其是中晚期阑尾的位置被上移,其临床症状和体征不典型,有此症时,极易延误诊断和治疗。
2、妊娠期,由于子宫逐渐增大,容易导致弥散性腹膜炎。
3、阑尾坏死与阑尾穿孔发生率增高,易导致严重的腹腔感染。
4、孕妇体内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水平增高,因而掩盖了早期临床表现,使炎症迅速扩散。
5、由于急性阑尾炎的刺激和阑尾手术的干扰,容易引起流产及早产,母子死亡率均增高。
鉴于以上特点,临床表现为:1、阑尾炎痛点上移。2、腹部触痛不明显。3、腹壁无肌紧张和反跳痛。4、感染扩散迅速。5、极易误诊误治。
如果孕妇有以下情况,可以作早期诊断时的参考:
1、孕妇在孕前曾有急慢性阑尾炎发作史;
2、妊娠后突然出现腹痛,由腹上区或脐周围开始,然后又有转移右下腹疼痛;
3、腹痛和触痛的部位较一般为高;
4、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高,体温升高,脉率增快;
5、诊断不能肯定时,可进行B超检查,准确率可达90%-96%;
6、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时,往往其临床表现较轻,但病情和病理改变较重。
此症状应与下列疾病作鉴别:卵巢肿瘤蒂扭转、异位妊娠破裂、右侧急性肾盂肾炎、右侧尿输管结石和胎盘早期剥离。
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的治疗方法:
妊娠早期(1-3个月),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
妊娠中期(4-6个月),可采用非手术治疗,当然,此时手术治疗的安全系数也比妊娠早期大,一般认为此时是手术切除阑尾的最佳时机;
妊娠晚期合并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成活,手术对孕妇的影响也不大。
总之,妊娠期阑尾炎若正确处理,母子都会平平安安。但无论保守疗法中使用抗生素还是手术中的麻醉药,都要充分考虑到胎儿的因素,尤其在妊娠早期,应选择相对安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