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8-10-15
孕妇从怀孕、分娩至产后恢复到正常状态,前后要经历近一年的时间,这是需要医学观察和保护的最长的生理过程。孕期、产期、产褥期等特殊生理时期,各有特点和不同的保健要求。每一时期的保健工作质量相互关连、互相影响,不仅直接影响母亲和胎儿的健康,而且还可以影响下一时期的孕期保健。因此,围绕着分娩前后的科学研究,建立了围产医学。
为了保证母亲、胎儿、新生儿的安全、健康和优生,从确诊妊娠起就应进行积极监护和研究,针对胎儿在围产期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疗,称为围产保健。这种保健措施除有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麻醉科等医生参加外,还有人类生殖、内分泌、生理、病理、生化、物理、免疫学、遗传学、药理学等方面的人员协作。国外很重视围产医学,把围产儿死亡率看作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生活水平、卫生工 作好坏,文化知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当前国内外围产期统计多数以妊娠28周起至产后1周。但从保护胎儿正常生长,降低围产期胎、婴儿死亡率和提高新生儿健康的要求,应从妊娠早期开始保护。孕早期保健从妊娠3个月左右开始,须做好初诊产妇登记工作。包括:
1、详细询问病史,了解孕妇健康情况,并做全面健康检查,测量骨盆经线及有关常规化验,及早发现内科疾病,并根据疾病程度决定是否适于妊娠。
2、通过妊娠检查了解生殖道情况、子宫大小及有无肿瘤等。
3、35岁以上高龄孕妇的亲属中有遗传病或出生过先天性畸形者,做遗传咨询及必要的先天性畸形的的产前检查,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及减少先天畸形、痴呆等遗传性疾病,培养体魄健壮的下一代,提高民族素质。
4、积极预防环境不良因素及某些药物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并向孕妇宣传避免有害化学、物理因素及药物影响的卫生保健知识,孕晚期保健是从孕7个月以后定期做产前检查,纠正异常胎位,指导孕后期卫生及新生儿出生后的各项准备,对围产期的重点对象加强管理和监护,避免早产、难产、过期产及死胎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围产期保健是贯彻预防为主,保障母体和胎儿健康及安全分娩、平安康复的重要措施,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会实现母子健康平安、全家幸福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