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试用期怀孕被辞退,公司赔偿8.7万余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20

  女子试用期怀孕被辞退,公司赔偿8.7万余元,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李女士在试用期内发现自己怀孕,汇报给公司没几天,就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近日,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李女士8.7万余元工资。

  李女士于2012年7月11日入职北京一家科技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双方劳动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12月31日。2012年8月20日,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并于次日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8月24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30日的工资8.7万余元,获得支持。

  科技公司不服,起诉称李女士在试用期内工作频频出错且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符合录用条件。李女士于2012年8月24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双方劳动关系当日解除,无需再向李女士支付工资。

  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违法解除导致李女士未能正常提供劳动,领取工资报酬,故李女士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未支付的工资8.7万余元,法院支持。科技公司已提起上诉。

  来源:京华时报

  以上是小编关于“女子试用期怀孕被辞退,公司赔偿8.7万余元”的介绍,更多育儿知识请关注宝宝啦网(www.baobaola.com)。

TOP排行

  • 孕产
  • 喂养
  • 健康
  • 早教
  • 家长

最新文章

赞助商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宝宝啦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18742号

所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客服信箱:baobao.l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