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死亡之后的医闹有何不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3

  产妇死亡之后的医闹有何不妥?宝宝啦网小编为您解答。

  产妇死亡了,家属率众闯入医院,揪出值班医生,强行将其推到横幅下,站立门前25小时,不准吃东西,不准上厕所。(10月12日新浪视频)

  一个活蹦乱跳的产妇在送入医院以后死亡了,人命关天大事,家属亲属悲痛之余,做出点出格儿的事情,情有可原,也无可非议。但是,在问题或者说真相没搞清之前,几十人就闯入医院,做出上述举动,既破坏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又对值班医生进行人格侮辱和精神伤害,还伤及了四五名维持秩序的保安,这显然是以侵权的方式维权,以违法的方式讨说法。这样的格儿,委实也出得太大了。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起事件:10月1日,桂林市临川县一名姓石的产妇在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剖宫生产后突然死亡。10月3日,医患双方同意走司法鉴定手续确定医院是否负有责任,家属中有8个人都签了字,但有一人突然要求医院马上给出5万块钱处理后事,医院没同意。10月5日,产妇的家属约五六十人来到医院门口拉横幅、烧纸钱,并一度霸占了产科病房,最后还把值班的医院领导拘禁了25小时。

  综合分析这件事,产妇剖宫产后还正常,第二天突然死亡是有点令人无法接受,医院也进行了抢救,但还是无力回天,毕竟,妊娠和手术都存在风险,比如8月上旬发生在湘潭的轰动全国的产妇因羊水栓塞死亡案。就此案而言,是否存在医护人员医术水平、处置能力、玩忽职守等问题,需要一个权威部门来界定。客观来看,在产妇死亡之后,双方起始的处理还是理性的。

  问题发生在一个细节:一个亲属突然要求医院马上给出5万块钱处理后事。这在没有确定医院负有责任的情形下,就有胁迫和强制的味道了,而且这样一来,似乎已经认定医院负有责任了。医院不同意,结果,就将悲剧演变为上述闹剧。

  应该说,这起事件的发生,源于一个不合理的诉求,或者有点“医闹”。死了人,不管是家属还是医院,都称得上是摊上了天大的大事儿,这首先是一个家庭的悲剧。其次,不管有无责任,也会成为医疗事故,在一个正规的医院里,当班医生都会受到或轻或重的处理。可以说,没有哪个医生也没有哪家医院愿意病人死亡,那不仅是不吉利的,还会对医术医德的构成亵渎,对医院和医生口碑造成伤害。

  姑且,退一万步讲,这个产妇确实遇到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医生,但是第一,需要通过医疗司法鉴定来证实,在没有证实之前,都必须做“无罪推定”;第二,即使医生犯了罪,也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置,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究竟该当何罪,自有法律说了算;第三,在真相没有搞清之前,家属的上述举动,侮辱了人格,侵犯了人权,实行了私刑,就不仅仅是“医闹”,说不定还得承担法律责任。人死不能复生。如果人死了家属或亲人又被罚款、拘留或判刑,就真是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我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当此之时,过去的那种会闹的孩子有奶吃,闹一闹就会有甜头,闹得越大越有利的情境,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因为亲人死在医院,便将一起悲剧最终演变成闹剧,没准就会应了那句民谣:“不怕现在闹得欢,就怕将来拉清单。”何苦呢!

  来源:红缨老枪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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