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看待官员殴打老师为女儿出气的行为?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近日,“应城国税干部因为女儿与其老师发生口角,为替女儿出头,殴打应城一中教师”在网络上疯传。今日,湖北省国税局办公室回应称,“应城国税干部陈某殴打应城一中教师”确有其事,应城市国税局已对陈某进行停职处理,陈某将承担许老师的全部医疗费用。(9月22日新华网)
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过去,教师都有一把戒尺,就是惩罚学生用的。现在,我们不倡导打骂教育,但是,适当的惩罚是必须的。上课睡觉,罚站着听讲,也不为过。况且,大部分老师都是站着上课,为啥学生就不能站着?
事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应城一中的教师许某在高三8班教室上公开课时发现学生小陈在睡觉,便点其回答问题,小陈没能答题,许某让她一直站到下课。之后,许某在高三年级各班巡视,走到8班门口时,和小陈发生了口角小陈回到家后将“委屈”告诉了她的父亲陈某。陈某马上赶到学校要求许老师道歉,被许老师拒绝。争执中,陈某将大号订书机砸到许老师的后脑勺,致其头部破了一个洞,血流不止。
反思这个事件过程,我们不能说老师做的十全十美,毕竟孩子有自己的面子,但这是工作方法问题,作为家长,应该做好孩子的疏导工作,做好与教师的沟通工作,应该化解恩怨,解决问题,教育孩子,但是,这位家长却火上浇油,甚至殴打老师,这样做,不但不利于教育孩子,而且直接挑衅了教育惩罚权,对学校管理策略以及教师教育情绪产生了严重不良后果。
笔者始终认为,教育惩罚权不能被侵犯,过度的惩罚不对,但是,适当的惩罚是必须的,一方面, 这是维护教育的尊严,知识的神圣;一方面,惩罚本身也是一种挫折教育,警醒教育。不经受惩罚也是人生成长的一种缺陷。社会复杂,人生坎坷,一个人难免会受到社会的惩罚,必须有接受惩罚的心理素质,否则,必然容易发生人生事故。有人说,好孩子是表扬出来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不应该过度崇拜,要知道,社会生存实际不会永远表扬你,一个在表扬蜜罐里长大的孩子,怎能接受社会的风风雨雨?
父亲殴打惩罚孩子老师,这不是偶然事件,这是长期以来我们对教师惩罚权的忽略导致的,这是社会对教师不尊重的恶习导致的,这是我们缺乏对教师权益的完善保护法规造成的。据悉,应城市国税局已对陈某进行停职处理,陈某将承担许老师的全部医疗费用。笔者认为,这样的惩罚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不足以起到维护教师尊严,维护教育惩罚权的作用。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笔者建议,采取三大举措。首先,当事人必须向教师公开道歉。其次,必须对被被打教师进行精神损失费赔偿;第三,必须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我们的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公开出头维护教师权益,严惩殴打教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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