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6-3-14
万女士说,三个月来,小韩租住处始终屋门紧锁,她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昨日,记者多次拨打小韩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给她发信息没回复。记者随即联系上男婴的父亲徐磊(化名)。“去年,小韩跟我离婚了,法院把儿子判给她抚养。”徐磊称自己不便露面,“现在两个女儿都是我来抚养,再抚养儿子实在没有精力,既然法院把儿子的抚养权判给前妻,就让她来带。” 采访中,记者得知小韩的父亲居住在肥东县梁园镇,记者随即联系上她的父亲韩师傅。“女儿生儿子的事情,我根本不知道。”听到女儿说他开车撞死人了,韩先生气愤地说,“我连车都不会开,怎么上高速公路撞人?”韩师傅说,女儿不到15岁就跟别人生下了孩子,“前两年一回家,就跟我要钱,这样的女儿我实在不敢认了。”韩师傅拒绝替女儿抚养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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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爷爷奶奶愿意抚养 律师称家人可变抚养权
此男婴被生母弃养,他的爸爸和外公也不抚养。一遭下来,当了三个月“妈妈”的邻居万女士只好把孩子抱回自己家。不过在昨天,该事件有了转机。万女士告诉记者,家住肥东县八斗镇的曹师傅是男婴的爷爷。当日一早,60多岁的曹师傅托亲戚联系上她,称自己和老伴儿愿意接过孙子的抚养权。可如何操作,老两口有些拿不准,“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未征得母亲的同意,可以抚养孩子吗?” 对于此事,安徽盛鸿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林认为,小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但孩子没有发生受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所以她的行为没构成遗弃罪。对于孩子如何安置?程林认为,最好由孩子的父亲出面,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或者由村委会指定孩子的爷爷、奶奶等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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