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儿还高利贷
黄强聊天的这段时间,分居的妻子对他不理不睬,母亲陈女士劝也劝不住,只能任其发展。直到老黄盘点公司账目时才东窗事发。
老黄知道原因后大光其火,于当年9月执意与老伴离婚。不久,黄强也与妻子离婚,公司分给老伴。
“这种事情居然瞒了我这么久,要是她早点跟我说,就不会有今天。”老黄认为。
如今,众多债主上门追债,黄强手中没钱,陈女士开始拆东墙补西墙。面对老伴这种窘境,老黄决定站出来担起还债义务。
“为了赚钱把这窟窿堵上,几个朋友帮我,开了家食品公司让我入点股份。现在我一般早晨5点起床,跑到市场看黄豆的行情,晚上下车间看豆制品的生产情况,一般半夜才能上床,还常常为债务的事情焦虑得睡不着。”老黄说。
据悉,黄强已于近日去河南找女主播琳琳讨债。“他现在觉得自己受骗了,准备找对方要点钱回来。”陈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拨打黄强电话,他一直没有接听。记者又发短信表达采访意图,截至发稿时,黄强仍未回复。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律不支持高利贷
近日,陈女士被一些债权人诉至法庭,调解过程中,江北区法院法官刘成林获悉陈女士不但要还这些债务,还要还一些高利贷。其中2012年借的一笔3万元本金高利贷,至今已归还了20多万元,还没有还完。
“对方未必乐意你全部还完,就这样放水养鱼让你慢慢还高息。我建议陈女士搜集相关证据,走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因为国家对超出银行同期4倍的利率是不予保护的。”
父亲无需替儿还债
“无论是子女方还是父母方,都没有法律义务替对方还债。”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智豪律师事务所白刚律师表示,黄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所欠下的债务,父亲没有偿还的义务。
白律师同时称,由于黄强借钱时,母亲陈女士是担保人,因此债主自然会找她讨债。作为曾经的老伴,老黄主动还债的精神可嘉,但黄强更应该主动担起赚钱还债的义务。
来源:重庆晚报记者代茂增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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