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未满6周岁儿童改名不受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11

一是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母姓、祖父母姓、外祖父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须提交关系证明;二是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提交收养证明;三是因涉及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四是因18周岁前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提交父母、继父母《离婚证》、《结婚证》;五是因不规范简化字姓氏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姓氏的。

  杨奕锋副支队长介绍,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的新规,在落户后更改姓氏,子女姓氏可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六方中进行选择。“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当前还无法开放至任由公民自行更改,选择其他姓氏。”

  另外,在收养关系中变更姓氏及名字的,必须是经过正规法律程序办理的收养关系,才可申请变更姓名。

  可申请变更名字的七个条件

  1.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被误解、歧视的

  2.在同一村(社区)、单位、中小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3.因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名字的

  4.名字中含有不规范汉字的

  5.本人学籍或者人事档案使用同一名字超过10年以上且与公安机关登记不一致

  6.公民出家或者僧人、道士还俗的,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来源:(闽南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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