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5-1-12
为了生男孩,去打女胎,这无疑是对代孕者身体的践踏,连中介都自称残忍。前述那个20岁的女孩为了养家而选择了代孕,结果经历了初孕失败、二孕堕女胎、三孕再失败等系列打击,只赚到1万多块钱。
能够来做代孕母亲的,大多是贫困的女性。尽管她们会得到一笔金钱,并且利用这笔钱来改善生活,然而并不意味着她们的尊严与权利可以被随意践踏。在国际上,女性到底能不能出租自己的子宫来赚钱有很大争议。否定者认为这是把女性的身体当作了赚钱工具,是有损女性尊严的。中国代孕黑市上的情况要远远比这严重,随意限制自由、选择性别堕胎等情况严重,黑诊所的医疗卫生条件也威胁着代孕者的健康。
斩断剥削链,得认真地对待代孕这个伦理难题,不能再忽视
不孕不育者众多,中国的传统又重视血缘关系,代孕天然存在着很大的需求。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对代孕问题的讨论和立法都不够充分。所以代孕屡禁不止,黑代孕现象严重。要杜绝对代孕者的剥削,必须要正视这个伦理难题,厘清法律界限。
代孕涉及到三方权利,委托方、代孕方和孩子的权利都要有所顾忌
代孕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一是委托方,即不孕不育的公民,他们有生育权;二是代孕的妇女,涉及到她们的身体权、健康权;三则是那个未来出生孩子的权利。
在代孕的伦理考量中,人们往往忽略孩子的利益
这三项权利本身很复杂,例如生育权,代孕应该涉及的是不孕不育夫妇的生育权还是单身者也可寻求代孕?还有一些女性因为怕怀孕会弄坏身材、耽误时间而选择代孕的。例如,很多中国人赴美代孕生子,有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有一些委托者是“青春貌美”的二奶。
再如孩子的权利问题,委托方能否对他们视如己出,给他们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人类都有一个共同问题——“我从哪儿来?”对于孩子来说,他们可能困惑于此,乃至产生心理问题。《儿童心理学与精神病学杂志》上刊登的剑桥大学教授Susan Golombok团队的研究结果显示:代孕的孩子在7岁以前(研究是追踪到10岁)的情感精神状态要弱于自然生育、其他试管婴儿类型的孩子,更具有攻击性。而分析认为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孩子们在“我从哪儿来”这个问题上感到困惑,因而焦虑。代孕母亲的权利前文已经说得比较多了,在此就不赘述。
这三项权利还很可能互相打架。以代孕发展比较成熟的美国为例,美国的很多州允许有偿代孕,相对来说法律也较完善。2013年的时候,美国有个新闻,一位29岁的妇女成为代孕妈妈,然而胎儿被检查出残疾,委托者出1万美金请她堕胎,但是她坚决不从。类似情况是很有现实性的,因为一些学界研究发现,试管婴儿的缺陷率要大于自然生产的婴儿。一旦胚胎甚至孩子生下之后被发现有生理缺陷,到底该如何处置呢?
代孕还涉及眼花缭乱的类型,每一种意义不同,风险也不同
代孕有很多类型,是个复杂的问题
代孕分为很多类型,如上图所示。每一种类型的意义不同,会产生的现实伦理、社会问题也不同。精子来自委托方丈夫,卵子来自市场,代孕的是另一位妇女,这是中国代孕黑市极为常见的模式。这意味着孩子有三个妈——卵子提供者是遗传意义上的母亲;代孕生产者是生孩子的母亲;委托者是养育上的母亲。倘若精子卵子提供者、代孕者、委托夫妻都不重合的话,问题更是复杂得多了。
代孕需要社会共识,关系到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对代孕行为的宽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