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5-7-23
魏园长说,颖颖后来被扯掉头发,很有可能也是无意中发生的:“比如两个孩子在一起玩,雨雨的手刚好摸着颖颖的头,又或者刚好牵着颖颖的几根头发,颖颖转过头来说‘讨厌,不要你摸我’,就是这么一转头,有可能头发就被扯掉了,毕竟娃娃的头发本来也长得不牢固。”
据魏园长介绍,幼儿在社会交往的学习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因为越小的孩子,越是动作优先:“比如一个幼儿向另一个幼儿表示友好,很可能语言还没到,手就已经伸过去了,这个时候如果这个幼儿的指甲太长,而另一个孩子刚好转身,可能就会被指甲划伤,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被别的小朋友‘打’了,其实只是一种无意识的、无意之中的肢体接触。”
“严格来说,颖颖第一次受伤之后,颖颖家长带孩子过来找刘老师的时候,刘老师当时的问法是有一些问题的,带有一定的偏袒性质。”魏园长继续介绍说,6月12日周女士带着女儿到幼儿园找班主任刘老师(同时也是6月11日的当班教师)时,刘老师因为看见周女士较为气愤,同时又考虑到颖颖确实受了伤,所以在并没有问清楚事实经过的情况下,带有偏袒性质地问了雨雨,前一天搬凳子时是否去踢了颖颖的下身,“3岁多的幼儿,还不具备清楚、完整地陈述事实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又特别是在孩子心中很有权威的老师,只要问了是不是,孩子都会点头。换句话说,如果刘老师换个问法,问雨雨头一天是不是不小心踢到了颖颖的下身,雨雨也会回答说是。而如此一来,也无形中让颖颖的家长形成了孩子在学校是被‘打’了的错误认识。”
家长:孩子连续两次受伤当班教师都不知情 严重失职
“我们家长放心地把孩子放到幼儿园,是希望孩子在幼儿园能够接受教育,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如果孩子在幼儿园有什么情况发生了,应该是老师及时告知家长,而不是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去找老师问情况,老师还一问三不知,这是严重的失职。”周女士告诉记者,6月11日发现女儿受伤之后,她于6月12日早晨带着女儿一起去幼儿园找到了前一天的当班教师刘老师,可刘老师表示对颖颖受伤一事并不知情,并说“不可能哟”;6月17日发现女儿第二次受伤之后,她于6月18日早晨再次找到了刘老师,并说明了女儿前一天又被雨雨扯掉一大块头发的事,可刘老师对此依然表示不知情。
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记者 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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