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欲向儿子前女友讨回贵重礼物!宝宝啦网小编为您将诶少。
福州的李小姐和方先生谈恋爱两年,方先生尽讨好之能事,送了李小姐不少东西。分手后,方先生的母亲曾女士想想不甘愿,背着儿子找到其前女友的闺蜜周小姐,想找李小姐要回这些东西。
周小姐的母亲和方先生的母亲是同乡,平时常走动。这几天,曾女士就一直找周小姐诉苦。曾女士说,儿子刚开始和李小姐谈恋爱时,她并不同意,可儿子喜欢,她也就由着他了。两人确定关系不久,就遇上了情人节,方先生就买了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坠子送给李小姐。方先生把发票放在口袋,被曾女士发现了。她拿着发票问儿子怎么一下子就送4000多元的礼物。方先生解释说,送点贵重的礼物,才显得有诚意。曾女士想想,也就忍了。
曾女士说,此后,儿子就不断地给李小姐送礼物,如包包、衣服等等。有一回,李小姐跟方先生说,她要买菜做饭,缺冰箱和电磁炉。方先生听了,立即给她买了冰箱和电磁炉。去年,李小姐生日,方先生特意买了一部iPhone6手机送给了她。那段日子,方先生月月都是“月光族”,还常常向家里要钱。
近日,方先生和李小姐分手了,向母亲抱怨自己送了这么多礼物,还是不能拴住李小姐的心。有心的曾女士听了,把这些礼物粗粗地算了算,发现价值超过2万元。她觉得,既然两人分手了,李小姐就应该把这些礼物返还。她曾经跟方先生提过,可是方先生觉得这样做,显得自己小气。无奈之下,曾女士找周小姐帮忙。周小姐也很无奈,她觉得这种事,还是方先生自己说比较好。
昨日,记者咨询了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王律师表示,方先生给李小姐送礼物,属于赠与行为。这种赠与行为,若以附带结婚为目的,且金额巨大,李小姐最好归还。
来源:(海都网(微博)-海峡都市报(微博))记者 苏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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