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遭受家暴后杀害施暴人可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3-5

  长期遭受家暴后杀害施暴人可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家庭暴力案件的意见明确,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为防止再次遭受家暴或摆脱家暴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可以酌情从宽处理。因遭严重家暴,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杀害施暴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来源:新华社 记者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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