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女儿两年没见到父亲起诉到法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2-9

  父母离婚后女儿两年没见到父亲起诉到法院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两年前,南京市民小玲(化名)还在上小学时,父母就协议离婚。离婚时,她父亲把江宁的一幢别墅留给了她们母女俩,并规定在她18岁之前,母亲不能随意处置这幢别墅。同时,小玲的父亲不再需要支付她抚养费。

  小玲的父母离婚后不久,她父亲因生病,就去了北京治疗。为了看病方便,小玲的父亲从那以后,就长期住在北京。离婚两年多了,小玲的父亲从来没主动回南京看望过她。每次小玲打电话,希望父亲回来看看自己,可对方却总是以身体不好为由,拒绝回来,也没再给过她抚养费。

  小玲就读的学校开支很高,每年学费高达24万元。面对高昂的学费,小玲的母亲也认为自己无法独立支撑。于是,在母亲的支持下,不久前小玲到鼓楼法院状告父亲,要求每月给抚养费2万元直到她18周岁,同时要求父亲每周来南京看望自己一次。

  法院判决:父亲身体不好,判定每年见面四次

  不久前,这起求父亲探望的官司在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在法庭上,小玲的父亲称,当时自己放弃了江宁的别墅,就明确约定不再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答应每月支付女儿2万元抚养费。

  对小玲提出的探望问题,她父亲称,自己不是不想探望未成年的女儿,而是因为身体不好,患有多重疾病,长期在北京治病,生活都无法自理,所以才无法探望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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