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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选择用药时,要遵循可以口服的不注射,可肌肉注射不静脉注射的原则”。

作者:yibao 来源:网络 时间:2018/5/24

  医生在选择用药时,要遵循可以口服的不注射,可肌肉注射不静脉注射的原则”。导读:滥用输液等于慢性自杀给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这更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治疗弊端,目前我国儿童成了“被输液”的“生力军”。其实口服药物和输液的最终效果是一致的。如不是重大疾病或者无法进食的情况下万万是不可以用输液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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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治疗的常规程序是“医生在选择用药时,要遵循可以口服的不注射,可肌肉注射不静脉注射的原则”。

  刻下,在我国的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几乎把输液当成了“首选”的治疗手段,医院的座位旁、床头边都挂着琳琅满目的输液袋和输液线。这是对治病方法的误解,我曾经诊疗一名4岁的小姑娘,她只是轻微感冒,体温38度5C,只要注意休息、多饮水、口服点退烧药便可恢复,但家长不满意,偏要缠住我为其女儿输液。其实“多数感冒是可以不治自愈”的疾病,输液是不能治疗感冒的,好多人迷信输液又不知其危害。国际上公认的用药方针是,口服药应占50%以上,肌肉注射占30%—40%,输液占10%左右。但在国内某些医院,输液的比例甚至超过五成以上,这是一个危险地信号,更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治疗弊端,触目惊心的滥用输液已给人们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

  过去在医院输液的主要对象是老年人,然而,如今儿童成了“被输液”的“生力军”。滥用输液会给病人造成诸多不良后果,因为直接将药物输入血液中,要比口服药有更大的风险。“吊瓶”中加入的药物越多、成分越复杂,其毒副作用就越大,而且微粒剧增。有些药物配合不当,进入血管就可发生化学反应性。

  熟知,药物进入机体最终要到达靶器官而发挥作用,从这一点出发,如病人胃肠功能正常,静脉输液和口服药物的最终效果是完全一致的,如不是抢救是万万不可滥用静脉输液的。

  只有如下情况适合静脉输液:

  1.病人昏迷或不能吞咽者;

  2.急性大出血、脱水、中毒、休克等需要即刻开通静脉通道快速扩充血容量,以纠正休克或者快速解毒的目的;

  3、通过消化道不能达到治疗所需要的药物浓度的患者;

  4.病情危重,需要药物迅速在组织中达到有效浓度才能挽回生命的紧救;

  5.由于药物本身的性质,容易被胃肠道破坏或不容易在胃肠道吸收的药物;

  6、因消化道疾患不能进食者;

  7、对水或电解质有特殊需要一定要输液才可以纠正者,如透析;

  8、手术后或大面积烧伤,需要输液补充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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