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感冒药的致命误区有哪些?宝宝啦网小编为您解答。
1感冒药的抗过敏成分过量可致命
这不是个案。
不仅在中国,这类感冒药服用过量案也曾在美国发生。美国有比较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系统,早在 2007 年,美国 FDA 统计了之前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数据,发现有 69 例因服用含「马来酸氯苯那敏」等抗过敏成分的感冒药过量死亡的病例,其中多数为 2 岁以下的婴幼儿。
马来酸氯苯那敏就是「扑尔敏」,很多感冒药里都有这个成分。
于是 FDA 组织召开了儿科顾问委员会。会上,专家们讨论了使用儿童感冒药的受益和风险,认为感冒是可以自愈的疾病,感冒药不能去除病根,也不能缩短病程,还可能带来伤害。
于是,专家们在会上达成共识:
禁止 2 岁以下婴幼儿服用感冒药,不推荐 4 岁以下儿童服用感冒药,4 - 6 岁的儿童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感冒药。
FDA 把这个共识执行了下来,要求药厂在随后生产的儿童感冒药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印上这句话。这个共识一直延续至今,而且很多大品牌儿童感冒药生产厂商更是直接把不推荐的年龄提高到了 6 岁,在药品说明书里直接注明「不用于 6 岁以下儿童」。
2感冒药里的退热成分过量可致肝损伤
儿童感冒药过量除了要考虑里面含的「扑尔敏」成分可能造成致命的伤害外,更需要关注的是里面含的退热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过量造成的肝损伤。
对乙酰氨基酚在许多地方是非处方药,且含有该成分的儿童感冒药也大都是非处方药,如氨酚烷胺颗粒、氨酚黄那敏颗粒、氨金黄敏、氨酚麻美糖浆、酚麻美敏混悬液、999 感冒灵颗粒等。
这些药都不需要医生开处方,家长们可以从零售药店买到,自己判断来给儿童使用,这样从销售和使用上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很容易因为成分的叠加而发生过量。
3FDA 的示警!
图片源自:美国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