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夫一妻制的哪些事
1、最早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是在1545年至1563年意大利特兰特召开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确认实行的。
2、公元前1世纪,罗马帝政时代就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圣婚姻”。
3、明孝宗是我国历史上唯一个实行一夫一妻的皇帝
4、明朝理学家朱熹,认为 “一夫一妻多妾”本质上是“三妻四妾”,三妻四妾是人欲,一夫一妻才是天理。他是鲜明提出一夫一妻制的先贤。
5、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的婚姻法,制定的依据是基督教教义认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两个人,也就是一夫一妻。
6、一夫一妻是基督教国家婚姻制度的根本。
7、我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男女平等,促使“一夫一妻制”写进”婚姻法。
8、民国十九年(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亲属编》,明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一夫一妻制。
9、民国的《民法》关于一夫一妻制的规定在实际司法操作中严重变味,“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等等司法解释,使得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规定在民国成了一纸空文,纳妾现象依然盛行。
10、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这才在中国得到有力的执行。
11、一夫一妻制是目前世界各国婚姻的主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