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bao 来源:网络 时间:2018/4/17
她母亲只为打官司而活 | 志愿者眼中的“新东方少女被杀案” 编者按:2016年5月19日,16岁的女生姚金易于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一间教室被害。同校17岁男生王祎哲出逃数小时后向警方投案自首。2017年6月,一审判决认定王祎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祎哲提起上诉,2018年2月案件二审,目前结果还未公布。
这起校园凶杀案持续引发舆论关注,姚金易的母亲也长期为案件奔走,坚持要为女儿“讨公道”。本文作者简唯是一位志愿者,长期关注反校园欺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领域。她与姚金易的母亲李阿姨已经保持了十三个月的联系,目睹她“只为打官司而活”的生活状态,看着李阿姨和江歌妈妈们的“同病相怜”。在简唯看来,法庭的公正之外,更多法律和社会援助的缺席,同样值得关注。
文丨简唯 王倩
16岁女生姚金易,被害致死已经快两年了。
时隔两年,李阿姨才终于见到女儿姚金易的遗体。2018年4月5日,姚金易的人生告别会在山东省东营市殡葬中心举行。
在女儿的人生告别会上,李阿姨用鲜花装扮殡仪馆大厅,摆放了女儿生前使用过的学习用品,以及爱吃的零食。
入土为安。这个于2016年5月19日,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一间教室不幸被强奸杀害的女生,终于回到故乡。可是这样的魂归故里,对于她的单亲妈妈来说,实在太过残忍。
我最初认识李阿姨,是因为一年多前写一篇跟进此案的专栏文章。当时李阿姨告诉我,文字一定要仔细推敲,不要出现错漏,以免被人挑出问题。
后来,我断断续续跟李阿姨保持着联系,目睹她被悲剧撕裂的生活,和她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的奔走悲痛。
(姚金易)
“接受不了”
涉嫌强奸杀害姚金易的凶手,是同校17岁男生王祎哲。
凶案之后,王祎哲出逃数小时,次日向警方投案自首,但声称他们是男女朋友,姚金易自愿和他发生性关系。
对于王祎哲的这种说法,李阿姨一直觉得有损女儿的声誉,长期为此耿耿于怀。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王祎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王祎哲提起上诉。
2018年2月8日上午九点,该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结果还未公布。
两年来,法律程序在按部就班地推进,而李阿姨则带着失去女儿的悲痛,奔走于山东的家、北京的学校以及律所、法院之间。她发誓要给女儿讨回公道和说法,无法接受“杀人不偿命”的现实。
在二审法庭上,王祎哲自我辩护不承认强奸罪,还提交了六个新证据。李阿姨告诉我,因为这个她气得心慌,“亲眼看着对方在自己面前狡辩”,她难以理解,接受不了——女儿被这么残忍地谋杀,为什么还不能判凶手死刑?
李阿姨从不掩饰自己的伤痛和疲惫,每每提到女儿都声泪俱下。她曾无数次自责和后悔:如果当初没送女儿去北京读书,女儿现在还在她身边;如果女儿那天晚上回家了,就不会死;如果那天晚上,校方能够引起重视,及时进行搜索,悲剧就不会发生……
这种心理状态,我在很多类似案件受害者家属身上见到过。有一次,我跟李阿姨谈起来林爸爸(编者注:2017年6月22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中遇难家庭三个未成年孩子的父亲)和江歌妈妈(编者注:2016年11月3日“留日女生遇害案”中被害人的母亲)。
我说我觉得他们需要心理咨询,李阿姨反问我“你觉得我正常么?”我很诚实地说觉得她不太“正常”,觉得她“现在就靠在和新东方打官司来给自己找活着的理由”。
李阿姨默认了。
所以,我一直劝李阿姨去看心理医生,但她一直都是婉拒。李阿姨一直试图在我面前表现得很亲切友善,努力让我相信她的生活状态在一天天变好,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她整个人时刻压抑着崩溃。跟她通电话,电话里时不时就是鼻子囔囔的声音。
失眠、噩梦、头疼与自责,从未离开过她。伴随着这些痛苦,为女儿讨公道的过程也异常艰难,经常面临各种意外。
4月1日傍晚,李阿姨告诉我金易的遗物被盗。事情发生在去年暑假,案发地点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需要装修。假期结束后,据称校方才发现遗物丢失,但他们未曾报案,也未曾通知家属。只是当时录制了一个视频,如今该视频已经交于警方。
李阿姨还未曾有机会浏览该视频。女儿遗物在学校丢失,在李阿姨看来也是无法接受,她打算再次赴京,直接去新东方集团讨要说法。
4月13日,还有诈骗者冒充金易生前同学,私信我说有“重要信息”要告诉李阿姨。由于我的不慎,让诈骗者与李阿姨加了微信,差点造成李阿姨被骗损失钱财和暴露个人隐私。
(姚金易)
同病相怜
因为我一直在做有关校园欺凌的志愿者援助,之前也关注“桦南孕妇猎艳杀人案”。
2013年,黑龙江省桦南县一位实习护士胡伊萱,被孕妇谭蓓蓓欺骗喝下混合了迷药的酸奶,昏迷后遭到孕妇丈夫白云江性侵,并被杀害抛尸。后来,白云江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谭蓓蓓被判无期徒刑。
几个月前,我在贴吧问被害人胡伊萱的爸爸,“这些年怎么样?”
胡爸爸回复我——“一直在苟延残喘的活着”。当年害死胡伊萱的夫妇,白云江已经被判死刑,但是谭蓓蓓是无期徒刑,还在服刑。
胡家夫妇都是特别老实本分的人,但是对于还有一个凶手活着,他们至今不能接受。
“一直在苟延残喘的活着”。几乎是这些父母的相同状态,给孩子“报仇”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报仇”,也不是说要去捅凶手一刀,而是讨要一个他们自己心中公正的判决或者说法。
因为同病相怜,这些父母对类似的案件会格外关注。
在江歌案被舆论热议的时候,李阿姨也非常关注,并且希望和江歌妈妈取得联系。我当时很乐意能为李阿姨做点事情,所以很积极地牵线搭桥,但江歌妈妈一开始是拒绝的,理由是“同病相怜只会更痛”。这一点我印象深刻。
但后来她们还是建立了联系,不久前江歌妈妈还帮了大忙。
4月2日,李阿姨因“遗物被盗”事件去学校讨说法。中午,她给我发微信,“我在新东方准备跳楼。没人出面管这个事情。”
看到这条微信,我慌乱到不行,李阿姨曾经对我说过的“想要拼命”以及她在新闻里说的“看到女儿的惨状我都不想活了”,这些只言片语一瞬间撞进我的脑海。
我找记者、找朋友,甚至拨打了自杀热线,没有得到及时、明确的回复。在万分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江歌妈妈,就微信求江歌妈妈去劝劝李阿姨。还好,她答应了,并最终劝住了李阿姨。
也许因为同病相怜,她们彼此之间怀着最大的同理心,更容易沟通,也更愿意去关注、关心、帮助有相似遭遇的家庭。
李阿姨也曾经这样帮过我。2017年5月,我们在远程帮助一位十六岁的重庆少女。她在学校被孤立,想要转学。谁知道五一假期结束的晚上,其母亲打电话告诉我们她女儿离家出走,留下了手机,但是清空了通讯记录。
在慌乱与难眠中,我病急乱投医,联系了李阿姨,询问怎样恢复删除的通讯记录。因为我在新闻里看到过,姚金易生前的通讯记录,就是在删除后恢复的。
李阿姨事无巨细地告诉我怎样恢复通讯记录。最后还给我留言——“谢谢你们帮助我们这样无助的妈妈”。
重庆那个女孩回家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李阿姨,我能从她的语气中感觉到她的“如释重负”。愿意看到别人的故事最终得到还算圆满的结局,是她的同理心。
我心头却一阵心酸和难过袭来。李阿姨自己已经足够艰难、足够悲苦,还要特别分出时间和精力帮助别人。每一次相似遭遇的听闻和经历,都会令她重温女儿的悲剧。
最近还有一件事:因为“姚金易被杀案”再次被舆论关注,有个新疆伊犁的妈妈找到我,说也想趁此机会找媒体帮忙,介入她孩子被害死的案件。我其实没有精力再介入其他事情,但是觉得她太绝望了又不忍心拒绝,就加了微信。
李阿姨知道了这件事,也加了对方微信,通了电话。她们互相安慰了一番。
(姚金易留在学校的遗物)
缺席的援助
跟这些突然失去孩子、又一心四处奔走讨要说法的父母沟通和交流的时候,我常常力不从心,因为我根本什么都做不了。李阿姨时常歇斯底里地自责和后悔。每每此时,我都觉得自己很没用,除了干瘪的宽慰和理解,真的什么也做不了。
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和李阿姨相处的13个月,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我的志愿活动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正如一位网友所说,就像江歌案的死刑签名,希望有一天,当江歌和江歌妈妈彻底被舆论遗忘之后,江歌妈妈独自一人回顾起这段曾经时,会想起的不只是一个人孤立无援,还有这四百五十多万个签名。
即便我们的努力不能改善任何事,能够为像胡伊萱父母、李阿姨这样的受害者家属带来这样的回忆,这姑且可以算作是一种“无用之用”吧。有些事情的作用并不实际,但仍有其精神意义。
但同时我也知道,这样远远不够。他们还需要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他们的孩子被残忍地杀害死亡,他们更需要创伤后的心理干预。
社会应该给予这样的家庭和父母更多关注。这种关注应该是制度层面的,比如社区要有比较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能够一定程度给这些家庭做创伤后心理干预。一定要是专业人士,而不是居委会大妈或者像我一样不够专业的志愿者。
还有,相关法律以及法律援助的常识需要普及。像李阿姨这样,本身经济条件还行、受过教育的城市女性,尚且不能分辨假的媒体和律师,更遑论底层的那些受害者家属。他们更加孤立无援、求助无门。
就像我最近接触的这位新疆伊犁的妈妈,她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对法律的理解仅限于朴素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遇到事情也不知道怎么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帮助。如果不是我告诉她,她根本不知道存在着法律援助组织可以帮助他们,也不知道法律援助的信息从哪里得到。她差点就要卖房请律师打官司了。
在法庭的公正之外,这些心理援助、社会援助、法律援助,同样值得关注。类似制度的建设,还需要更多人的参与和推动。
至于我,还会继续陪伴李阿姨等待二审结果。其实,我并没有承诺过阿姨,我会同她联系多久。我一直说,会尽量多一天是一天。我知道自己早晚会离开,但希望越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