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bao 来源:网络 时间:2017/11/29
关于三原色的虐童事件,迄今为止还没有更多具体的真相。
我一直在思考,作为普通的个体能做些什么呢?发泄负面情绪只会徒增焦虑,等热点退去,究竟还能不能留下点什么?
昨天跟几个法律界的朋友探讨,尽管中国有越来越多虐童事件发生,其恶劣程度一次又一次突破人类的底线,而我国目前却并未设立虐童罪,而仅仅限于“处分”或“责令改正”。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次三原色事件,除了口水泡沫,还有部分人在为虐童立法积极奔走,昨天从律师朋友那里得到的信息是,已经有民间的法律人士在尝试起草虐童立法文件了,也许仅仅是画饼充饥,但至少给了我们一线曙光!
如果虐童罪真的能够立法,究竟该如何量刑呢?
1874年,纽约州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儿童虐待防治法》和《儿童保护法案》等法律法规为美国儿童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2015年,美国马里兰州一男子因虐待儿童致死被判40年监禁。
据了解,还有很多国家已经采用化学阉割,来处罚强奸或性侵儿童的罪犯。
下面,我们发起一个关于中国虐童罪的量刑建议调查,请大家投上宝贵的一票,并转发扩散,让更多专业的人或重要的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