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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坠楼女童和5岁“杀人犯”的背后,是无数不合格的中国家长

作者:yibao 来源:网络 时间:2017-7-9

  2岁坠楼女童和5岁“杀人犯”的背后,是无数不合格的中国家长  安全警示四个字,查看公安大学教授的《0-7岁孩子的100个安全警示》。

  这种事情绝非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昨天【华大母婴】转发过一条新闻:3名孩子一起走进某小区电梯,到9楼,一名5岁小男孩将已出电梯的2岁女童抱回电梯,按下18层,将其独自留在电梯。到了18楼女孩走出电梯,而18楼通往天井的护栏恰好没有玻璃挡板,小女孩坠入天井身亡(查看详情)。

  网上很多评论,不少人骂男孩子是熊孩子,是杀人犯。还说,如果自己是女孩的家长,一定要让男孩子偿命而后快。

  也有人反驳,一个5岁的小孩哪知道这些啊,他就是想恶作剧而已……问题出在18楼的护栏挡板上,现在房子这么贵,没想到物业这么垃圾,连最基础的安全都做不到!

  是啊,如果18楼的那块挡板还在,后果最多就是奶奶经历一番艰辛之后在18楼找到了大哭不止的小女孩,小男孩被家长要求向小女孩道歉,并挨了一顿胖揍。

  这也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

  小男孩应该从未想到过会出人命。

  他的家长也肯定从未想到过。

  就连小女孩的家长,也从未想到过吧!

  否则也不会这么放心地让女孩和其他几个小孩单独玩了。

  ◆ ◆ ◆ ◆ ◆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很多家长没有。

  出了事,100%都是其他人的责任,自己永远都只是无辜的受害方,一点责任没有。

  没有挡板孩子坠楼,是物业的责任,

  玩王者农药沉迷,是游戏的责任,

  把俩孩子抱到商场栏杆上结果孩子摔下去了,是商场的责任……

  孩子跑到别人停着的车上玩结果摔伤了,是车主的责任…

  ……扯远了。

  拿这个案例来说,物业有责任吗?

  废话,当然有!

  但是有多少责任呢?

  在这种监护责任与一般安全义务并存的未成年人人身伤亡案例中,多数判例里,物业往往只承担30%甚至更少的责任。监护人则作为主要责任的承担者,承担70%以上的责任,甚至达到95%。

  但是,不管责任如何划分,逝去的生命,永远无法挽回了。

  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监护资格。”

  你家2岁女孩在被5岁小男孩欺负的时候,你在哪里?

  你家5岁熊孩子惹祸的时候,你在哪里?日本一个11岁男孩骑车把一位老太太撞成植物人,虽然没有负刑责,但是最后光家里就赔了3000万日元(这还不算保险公司理赔的钱),你的积蓄,够赔几次?

  这次掉下去的是2岁女孩,下次呢?会不会是你家的5岁儿子?

  即使没有坠楼,有没有可能遇到人贩子?

  我不知道双方的家长,有没有考虑过这些风险。

  我不知道这位家长在桥边玩手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几分钟后孩子会掉入河里被冲走?

  我不知道在2017年2月的天津大悦城,当那位父亲抱着一儿一女靠近随时可能坠入天井的护栏时,有没有考虑过,几分钟后,他们夫妇,可能会在儿女的遗体旁呼天抢地,捶胸顿足?(查看事件经过)

  我不知道这位妈妈在玩手机的时候,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孩子正在身边溺水而亡?

  有人说,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 ◆ ◆ ◆ ◆

  要知道,这样的人在某些国家,是要被剥夺监护权的。就是为了防止更糟糕的事情发生。

  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12岁以下的孩子不能一人在家,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否则监护人即是违法。

  在加拿大,若是警察发现有12岁以下小孩一人在家的,监护人会被判缴纳罚款,并受到批评教育,若情节严重,监护人还会被起诉。

  之前有一位女子在曼哈顿逛街,将宝宝留在门外,自己进入咖啡馆,结果被逮捕。

  还有一名纽约妇女让9岁大的女儿在家里照顾2岁大的儿子,结果没想到儿子突发哮喘病,女儿打电话报警,救护车赶到之后,发现孩子已经死亡,警方不仅逮捕了母亲,还剥夺了母亲对9岁女儿的监护权。

  而我国,把孩子一人放在家里,似乎已经习以为常,每个月十几起孩子坠楼事件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父母除了承受丧子之痛外,似乎也没有受到什么惩罚。

  一方面也是由于国内对于这种因监护缺失导致的意外事件,鲜有追究家长刑事责任或者撤销监护资格的,这源于我国的传统观念,认为孩子的事情是家里的私事,特别是父母丧子已经够悲痛的了,你还追究刑事责任,不太人道。

  同时,剥夺监护权也缺乏相应的福利系统支撑,导致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这个5岁女孩被亲生父亲用开水烫头,父亲入狱。报道时,当地乡党委副书记的一句话让人不寒而栗:“等将来女孩儿父亲出狱后,再把孩子送回到父亲身边。”

  目前我国只有一些极端情况下会剥夺监护权,绝大多数时候,当父母侵害自己孩子的权益时,并没有依法承担责任。

  下面是腾讯总结的校车闷死幼童事件,责任人均被刑拘。

  然而,当亲生父母把孩子遗忘在车里闷死时,却往往免遭刑责追究。

  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因为是亲生父母,过失致死就可以获得豁免。

  这在发达国家,是无法理解的事情。

  之前还有家长在华大母婴后台留言,说孩子都打过多少次了,还不肯改掉坏习惯,求支招。

  是啊,疏于看管算什么、体罚、甚至虐待,我们仿佛都已习以为常。甚至像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不系安全带一样,成为一种风气,一种文化。

  直到更糟糕、无法挽回的事情发生。

  我国的法律可能不会因父母的疏忽而撤销监护权,但老天会。

  2014年,上海发生的一起儿童坠楼事件中,5岁的妹妹和7岁的姐姐一起从13楼摔下。就在10分钟的路程外,她们的父母在自己开的小饭馆里忙得热火朝天。他们觉得这么大的孩子完全可以自己从饭馆走回家,可以自己呆在家里。

  2016年4月2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一位妈妈彻夜打麻将,将6岁的男童独自扔在家,男童哭喊一夜,从21楼一跃而下……

  ◆ ◆ ◆ ◆ ◆

  一个监护意识淡薄的家长,即使他的孩子侥幸躲过了这次的坠楼,未来的成长也可能遭遇重重危机:

  可能会因疏忽而遭遇车祸:

  或是坠入池中:

  或是忘在车上闷死……

  这种已经是万幸了……

  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故……

  

  或者是被拐走

  

  生娃之后的确每天非常辛苦

  一孕傻三年、脑子不在线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不要对自己,对娃过于盲目自信

  疏忽1分钟就可能毁掉你之前竭力保护的一切。

  家长们!请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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