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6-1-26
6岁男童院内奔跑撞上端锅邻居,遭热油淋头烫伤
6岁男童小辉(化名)周末在家玩耍,由于奔跑过快,与端着盛有炸完鱼的热油锅的邻居老蒋相撞,滚烫的热油大部分淋在小辉头上,致使小辉头皮被烫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辉家人将老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判决老蒋赔偿小辉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
男童小辉今年6岁,小辉一家与邻居老蒋一家均在通州区某村的院内租房居住。
2014年3月2日下午3时左右,老蒋在出租房院落外自己搭建的简易棚内做饭,后其端着盛有炸完鱼的热油锅往出租屋走,在出租房院落大门外与奔跑的小辉相撞,滚烫的热油淋在小辉头上,致使小辉头皮被烫伤。随后,小辉被家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其伤情被诊断为热烫伤。2015年9月6日,小辉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小辉称,事发时,他跑得太快了停不住。而且当天他一个人在院内玩耍,父母都不在场。老蒋称,当时油盛得有些满,所以他所有注意力放在了油锅中,未注意到小辉跑过来,因此未能及时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