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童遭暴打事件的思考,男童遭暴打事件三问,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据通报,殴打男童的嫌疑人王某某有精神病史,已被刑事拘留,将接受精神病司法鉴定。若经鉴定为精神病患者,王某某是否就不用承担刑责?其监护人是否要为他的暴行“买单”?视频中“见危不救”的路人是否也要担责?昨晚,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立新。
1.精神病人施暴,打了白打?
毛立新表示,就初步查明的情况看,施暴者王某某有精神病史。下一步如何处理,要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而定。“如果他是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施暴,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施暴时处于精神正常状态,则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如果居于二者之间,则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责,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毛立新说,根据刑法第18条,即使王某某经司法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期限是,直至其被评估为‘不具有人身危险性’。”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否担责?
据悉,王某某的监护人是其父亲,其父已没办法管理儿子。
毛立新说,如果监护人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对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打男童的监护人可提起民事诉讼,由王某某的监护人进行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