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蓄很快花完,熊正青开始向所有亲戚借钱。十几万如丢进黑洞,但俊怡的情况却越来越糟。医生说,挂水的静脉已经找不到,孩子的肠胃消化功能也越来越弱了,再救治也是徒劳。
一个月后,1月3日,办理了出院手续的熊正青夫妇同意取掉俊怡的呼吸器。他们在极度复杂的心情中等待着“最后”24个小时,俊怡的爷爷甚至在老家准备好了棺材。但重症监护室传来的消息却令人惊讶:俊怡竟然在呼吸,脱离了呼吸器的他仍然在自主呼吸。
夫妇俩立刻再次为俊怡办理住院。10天后,1月13号,俊怡再次出院。他的身体仍没有好转。而在经济上,这对夫妻再也承受不了了。他们决心将俊怡带回家,能在自己身边多待一天是一天。
合肥到长集镇的大巴车有四个小时。熊正青告诉何光群,孩子看上去浑身僵直,已经引人注意,一定要忍住情绪。
他们希望尽量平和地陪俊怡走过最后一段日子,却不得不做出“安乐死”的决定。
安乐死“悖论”
熊正青以前只在电视上“听”过“安乐死”,觉得离自己很遥远。而现在他想为自己最心爱的儿子寻求安乐死。
“实在是不忍心看他那么痛苦,被活活折磨死。”回到家的第二天,熊俊怡的状况就出现了恶化,打不进牛奶,孩子被痰憋得浑身冒汗。熊正青宁愿孩子早点解脱——一尺多长的管子从鼻孔插入腹中,反复的抽插,孩子脸胀得青紫。
他想到了“安乐死”,“打那种药,让孩子走得轻松,我们承担法律后果。”他打电话给俊怡曾经的主治医生,被告知:“这个我们做不了。”他向安徽电视台帮人节目求助,记者带他到六安市民政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民政局也管不了,只能帮他申请大病补助。病急乱投医,熊正青想过打官司,通过法院判决,但他也不知道具体能怎么做。安徽省刑法律师王亚林明确地告知:“安乐死”目前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
电视台节目播出后,俊怡的事情上网了,有网友评论父母“推卸责任”,还有的说一些“很难听的话”,甚至有说他“炒作”的,“我们又不是明星,有什么炒作的?让他们来看一下给孩子吸痰就知道了。”熊正青有些愤慨。
他开始到网吧去搜索关于“安乐死”的资料,印象最深的还是儿子为母亲实施“安乐死”被判刑,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1986年,陕西人王明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并因此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这被称为中国首例“安乐死”案。17年后的2003年,王明成患胃癌且到晚期,不堪病痛折磨的他向医院要求“安乐死”,但被拒绝,并于2003年8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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