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疑因被罚站一整天跳楼自杀身亡,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本报南阳讯11月14日下午,南阳市三中13岁女生晨晨(化名)在其居住地附近一民宅四楼坠下,抢救无效4天后凌晨死亡。目前警方已排除他杀的可能,其留下的“遗书“显示有自杀倾向。
昨天上午,晨晨的父亲李玉贵向记者讲述了女儿死亡的经过。
李玉贵30多岁,家住方城县券桥乡,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夫妻二人在南阳大官庄附近租房居住。晨晨是家中的长女,今年13岁。升入初中后,担任班级的数学课代表。
李玉贵流着泪告诉记者,事后他们了解到,11月14日上午该班数学老师组织数学模拟考试,考试期间身后有同学多次喊晨晨,晨晨回了一下头,被老师发现认定其作弊,而且不听任何解释,立即让她搬着凳子到教室外面考试。在教室外面,被清出考场的5名男生对她进行了嘲笑。晨晨当天中午回到家,哭着饭也不吃。下午1时许,在距离家门口300米远的一栋民宅前,被人发现从4楼坠下,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4天,于11月18日凌晨死亡。
晨晨坠楼后,警方从其身上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道:“……你们教的是什么?在小学,我们数学都是中等的,在你这,我变成了不及格的学生,这就算了,考试还把人家叫到外面,叫我一个女生,丢都丢死人了。你被叫过吗?你知道这是什么感觉?我不会再走进这个破学校的门。你们都是什么东西……”
南阳市三中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郭伟东介绍说,14日上午,初一年级21班进行摸底测试,由于该班有80多名学生,座位非常拥挤,考试时容易出现作弊现象。为了摸底测试考出真实成绩,数学老师就挑出6名同学在走廊上考试,其中晨晨是唯一一名女生。
郭伟东说,14日下午1时50分,得知晨晨坠楼后,校领导立即安排其与政教主任、初一年级21班班主任赶到医院看望并凑了2700元钱预交医院,后又送去了4000元用于抢救。
跳楼事件发生后,该学校师生及闻知此事的家长都为女孩的行为深感遗憾和惋惜,纷纷表示:“应该注重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建议开设心理辅导课程。”“请大家珍爱生命,因为生命不仅仅属于你自己!”“校方也应该反思眼下的教育方式,学生的学习压力、心理压力太大。”
目前,宛城区教体局、南阳市三中正在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初三女生跳楼因为在校被罚站一天?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龙邦文图
本报焦作讯焦作市万方中学初三女生瑶瑶(化名),因前日家庭作业没做完,11月10日在学校被罚站一天,当晚放学回家后,就从自家的7楼跳楼而亡。
昨日下午,瑶瑶的妈妈徐女士哭诉,事情都过了9天了,到现在学校也不给个说法。
“11月10日中午,瑶瑶放学回家后对我说,老师让家长下午到学校一趟。”徐女士说,当天下午正好有事脱不开身,就没有到学校。哪知晚7时30分许,瑶瑶回到家就上到她家的7楼跳下去了。经医院1个半小时的抢救无效,14岁的瑶瑶被推进了太平间。
徐女士说,后来才听瑶瑶同学讲,瑶瑶因9日的家庭作业没做完,被老师罚站了一整天。
“瑶瑶出事后,我多次向学校讨要说法,学校总是说瑶瑶不是在学校出的事,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
昨日下午5时许,万方中学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瑶瑶被罚站一天的事,根本不存在,因此学校根本没有责任。”该负责人还说,这名学生平时因为不认真做作业,被老师叫家长的事时有发生。
该负责人说,出于道义,学校已经考虑给瑶瑶家长一些慰问金。
就瑶瑶跳楼一事,金研律师事务所郭淑霞律师说,如果被老师罚站了一整天属实,瑶瑶跳楼,学校是有一定责任的。她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学校严禁对在校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
郭淑霞说,作为瑶瑶的家长,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F
编后
两朵小花还未绽放就已凋零,带给人们不尽惋惜,更让亲人痛彻心扉。痛定思痛,作为学生、家长、老师的我们能做些什么?
对学生来说,我们要明白,委屈、挫折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人总是在挫折中一步一步成长的。不要轻言放弃,尤其是放弃最宝贵的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放弃了你就再也没有证明自己的机会了,所以,哪怕是为了你的“敌人”,你也要活得更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报复”。而且,生命也不仅仅属于你自己,想象一下亲人天天以泪洗面的场面,如果这是你造成的,你敢说你不后悔吗?有什么委屈,讲给爸爸妈妈听,他们是你最忠实的听众,会帮你重新获得力量。
对家长来说,我们除了关心孩子的吃饭穿衣、学习成绩,对他们的内心世界到底了解多少呢?有多久没有和孩子好好谈心了?无论你工作有多忙,你也要抽出时间倾听孩子的声音,因为孩子需要你。
对学校和老师来说,应该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是不是对学生造成了太大的心理压力?对孩子们的心理素质教育足够重视了吗?老师,不仅仅要做一个知识的传授者,更要做的是孩子的知心人。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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