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8-10-30
运动是胎儿生长发育的必由之路。早在怀孕第7周,胎儿就开始了自发的“体育运动”。从眯眼、吞咽、咂手、握拳,直到抬手、蹬腿、转体、翻筋斗、游泳,真是应有尽有,无所不能。就这样,胎儿的全身骨骼、肌肉和各器官在运动中受到锻炼和发展,胎儿在运动中逐渐长大。所以,当怀孕到了第18周左右,母亲就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腹中的胎动。
胎儿的生命也在于运动。胎教理论主张适当适时地对胎儿进行运动刺激和训练,也就是说,要适时适当地进行一些“体育”胎教,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
有人建议,在怀孕3-4个月后可以适当对胎儿进行宫内运动训练。作法是孕妇仰卧,全身放松,先用手在腹部来回抚摸,然后用手指轻按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观察胎儿有何反应。开始时动作宜轻,时间宜短,等过了几周,胎儿逐渐适应之时,就会做出一些积极反应。这时可稍加一点运动量,每次时间以5分钟为宜。
怀孕第6个月后,就可以轻轻拍打腹部,并用手轻轻推动胎儿,让胎儿进行宫内“散步”活动,如果胎儿顿足,可以用手轻轻安抚他。如能配合音乐和对话等方法,效果更佳。
对胎儿的运动训练,一般在怀孕3个月内及临近产期时均不宜进行,先兆流产或先兆早产的孕妇也不宜进行。此外,手法要轻柔,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每次时间最多不宜超过10分钟。否则将适得其反。
研究表明,凡是在宫内受过“体育”运动训练的胎儿,出生后翻身、坐立、爬行、走路及跳跃等动作的发育都明显早于一般孩子。他们身体健壮,手脚灵敏,智、体全面发展。因此,“体育”胎教也是一种积极的有效的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