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妊娠期间新发现了乳房肿物或者原有乳房肿物迅速增大该怎么办?刘强说,当然首先应及时到乳腺专科就诊,接受密切评估和随访。
具体来说,当准妈妈需要进行检查时,医生会考虑对胎儿的电离放射性影响降到最低,基于此原因,乳腺B超作为无辐射的非侵入检查,具有高安全性与高敏感性,是准妈妈乳腺肿块检查的首选。B超可鉴别肿物是充满液体的结构还是实质性肿块,还能帮助鉴别乳腺纤维腺瘤、其他乳腺良性病变和乳腺恶性病变。
穿刺活检是目前实质性肿块组织学诊断的优先考虑方法,如果妊娠期出现新的肿物且B超提示肿物为实性,则需要考虑进行空心针穿刺活检。目前研究表明在妊娠前6个月行穿刺活检是安全的,而建议在妊娠最后3个月发现的乳腺肿物,影像学提示为良性者可在分娩后进行切除。对于35岁以上的准妈妈,需提高警觉,对乳腺纤维腺瘤要在排除乳房恶性肿瘤的基础上方可诊断。
妊娠前6个月较合适手术
如果临床诊断为乳腺纤维腺瘤,则需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孕周、肿瘤有无迅速增大、疼痛、分泌乳汁等综合考虑治疗方法。手术切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合适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并不是优先考虑的方法,对于活检已经证实为良性的肿块,手术切除应该推迟到妊娠或哺乳结束,或者直到对胎儿及母亲的风险最小时。
活检能证实为良性的肿块也不可大意,在妊娠期间也要接受密切的随访,刘强解释,以防孕期明显的乳房变化(如体积或结节感明显增加)掩盖异常病变。因纤维腺瘤受雌孕激素及泌乳素的刺激而生长,大多数纤维腺瘤在哺乳期过后体积会缩小,部分纤维腺瘤甚至完全萎缩消失。对于哺乳期后仍未消失的肿块需要行切除活检。
当临床表现、影像学结果以及穿刺结果不一致时,例如B超提示良性肿物而实际肿物增大非常迅速时,则考虑采取手术切除以同时达到确诊与治疗的目的。为将对胎儿带来的影响减到最小,最好是仅使用局部麻醉,必要时进行胎儿监护。一般而言,有先兆流产者不建议进行手术治疗,手术过程中手术疼痛的刺激有可能导致流产的发生。
妊娠的最后3个月,增生的腺体血流丰富,同时为了准备哺乳,乳管系统逐渐发育成熟,妊娠32周后,成熟的乳管开始分泌乳汁,此时如果进行手术治疗,出现出血、感染、乳瘘等并发症,因此也不建议在此期间行手术治疗。如果确实有手术适应症,又排除局麻药过敏、先兆流产等手术禁忌症,妊娠的前6个月是比较合适的手术时机。对于3cm以内的纤维腺瘤,一般采用微创手术切除,而对于大于3cm的纤维腺瘤,则考虑开放手术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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