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5-11-16
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相差如此之大,这让刘西汉非常吃惊。他认为,孩子做第二次司法鉴定时,已在西安大医院做过康复治疗,鉴定结果应以第一份结果为准。
法院:合议庭研究后再判决
今年11月12日下午,丹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医疗纠纷案,但当天的庭审并没有结果。
13日,华商报记者致电丹凤县妇保院,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说由专人负责这起纠纷,但负责人电话不便提供。
刘西汉称,当天庭审时也曾进行过调解,但院方认为赔偿过高,双方没有谈拢。
被告丹凤县妇保院代理律师郭虎认为,第二份司法鉴定称,孩子的损伤不排除是产伤所致,也就是说有可能是其他原因所导致的。他认为两份鉴定结果只能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至于法庭是否会采信,应以法院的判决为主。法院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但在赔偿金额上双方相差较大,无法达成共识。
原告刘西汉的代理律师王帮华认为,两份司法鉴定相隔时间较长,第一份司法鉴定书的可信度应该更大。
华商报记者咨询多位律师得知,从法律层面讲,司法鉴定结果应该只有一份,此案出现两份鉴定结果,则应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