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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向前夫索要抚养费遭拒将8岁女儿弃街头,拒绝接回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5-12-7

  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当天,张某带晨晨再次来到北京,向郑某索要孩子抚养费,然而郑某却拒绝承认晨晨是其亲生孩子。一气之下,张某选择了一走了之,将晨晨扔在小区门口,而郑某也没将晨晨领回家,同样转身离开。

  男子否认是生父拒绝将女孩接回

  民警在晨晨的书包内发现了一个电话号码,后多次拨打该号码,终于与晨晨的母亲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在电话中承认,她将孩子丢弃在小区门口,她称事发时因抚养费问题和郑某发生争吵,由于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才选择将孩子遗弃。通话中,张某拒绝将孩子接回,并称自己已经返回老家,让民警去找郑某,让郑某去接孩子回家。

  民警随后又致电郑某,郑某表示自己联系不上张某,也不清楚对方在哪。郑某还表示,晨晨并非自己亲生,因此他不会对晨晨负责,由于张某一直称他是孩子父亲,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他准备起诉张某诽谤。

  进展

  民警联系救助站女孩暂入住医院

  由于张某和郑某都拒绝对晨晨负责,为了给晨晨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让晨晨感到家庭的温暖,清源路派出所民警联系了大兴区民政局的救助站,在救助站帮助下,晨晨被暂时安排在礼贤镇一家老年医院内。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老年医院。医院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晨晨在医院生活得很好,医院安排了专门的护工照顾晨晨的生活起居,“孩子挺聪明的,也挺懂事”。

  清源路派出所民警杨菁和辅警李飞曾多次带着零食、玩具和新衣服来到老年医院看望晨晨,晨晨在派出所时,两人就曾对晨晨关心有加。

  据民警杨菁介绍,晨晨刚上小学二年级,成绩在班级中名列前茅。虽暂时不能回学校读书,晨晨还坚持在笔记本练写生字,没有放弃学习。杨菁称,民警跟晨晨提到母亲和父亲时,晨晨的情绪就很低落,有好几次还红了眼圈。“家庭给晨晨带来的就是伤心,这么小的孩子就多了许多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忧虑”,杨菁说,警方目前仍在对张某和郑某做工作,希望他们能够尽早将孩子接走,让她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生活,“不论生活再苦再累,孩子回到父母身边,就是最幸福的”。

  昨天,记者从大兴警方获悉,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

  生母或涉遗弃罪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张某将孩子丢弃街头后返回老家,且拒绝将孩子接回,若最终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则涉嫌构成遗弃罪。目前,仍不能证明晨晨是否系郑某亲生女儿,若郑某想证明此案与自己无关,需要申请做亲子鉴定,如郑某经鉴定确系孩子生父,他同样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来源:京华时报记者常鑫卫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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