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5-11-9
今年7月,杭州失独老夫妻在女儿去世百日祭双双自杀的消息令大家心痛不已,同时也不禁深思: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政策家庭逐渐步入老年,失独家庭成为一类社会创伤。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曾对辽阳市自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死亡人口数据进行过统计分析:在0-30岁的295名死亡人口中,0-10岁的死亡人口比重为16.27%,0-15岁的为26.44%,18-30岁的高达66.44%。当最后一种情形不幸发生,孩子的母亲通常也过了生育年龄,情非得已,多数人只能放弃再生育。
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
2007年,我国出台了一项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制度,当年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行。
从2014年1月开始,广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扶助对象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扶助标准, 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即失独夫妻每月可接受扶助共1600元。
尽管这些“弥补”对失独者而言远远不够,但至少可以让他们感到“国家还没有忘记我们”。而相比最基本的经济补助,失独老人最大的痛苦还是要面临没人照料的困境和精神上的孤独。他们所经历的心理创伤、经济压力及医疗养老问题超过一般家庭丧亲后承受的痛苦,而这份痛苦谁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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