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爆料者张先生,张先生称,之前他妻子看到这则微信后,给对方捐了100元,身边的朋友捐款的也不少,但随后听到的一则消息让张先生颇为不快:“他带了个年轻的女子进了一家珠宝店,还给那个女的买了一枚戒指。”张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让他觉得十分难以接受。“娃娃在住院,他还给女人买戒指。那买戒指的钱是不是我们捐的钱呢?”
张先生将此事告知朋友后,有朋友在微信上质问女童父亲覃先生,对方承认买了戒指,用的是自己刚领的工资。对于覃先生这个说法,张先生却表示难以尽信。
当事人回应
自己的工资,戒指买给前妻
“戒指是买给了我的前妻,用的是我5月10日刚刚领到的工资。”覃先生答复。据他介绍,5月7日,他带着女儿乘凌晨3点的火车赶到了重庆,等到女儿住院后,他于5月10日回到了万源领取了当月工资3428元,对此,万源市开元公司的财务人员也给予了证实。
“5月11号我借了一天的钱,都没有借到,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想起了她妈妈。”覃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和妻子汪女士是通过网络认识,半年多过后,2014年1月19日,两人结婚,同年10月20日,生下了女儿小瞥。“刚结婚我还是个大男孩,不够成熟。”覃先生称,他与妻子婚后经常争吵,导致了2015年1月9日,两人离婚。
覃先生称,婚后和前妻没有太多的来往,此时女儿重病,他想到了向前妻求助,但却感觉无法开口,于是想购买一枚戒指感动前妻。“那个珠宝店是我给她买结婚戒指的地方,我事先没告诉她,是想给她一个惊喜。”于是在5月14日下午,他谎称请前妻吃饭,将她带到了珠宝店购买了一枚2633元的钻戒。“我是希望她感动之后,能够在女儿重病时陪在女儿身边,也希望她能拿出一些钱给女儿治病,因为我实在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