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 需要社会更离不开父母
作为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朱永新认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学校教育,父母应该给孩子良好的家庭教育。一方面,朱永新呼吁媒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关注关爱留守儿童。加大《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让全社会和农民工群体认识到亲子团聚和沟通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朱永新建议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培训和活动,帮助农民工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提供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指导,让广大农民工父母了解儿童留守所产生的危害,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发挥社会慈善组织和民间团体的作用,为农民工与子女团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方便。
在朱永新看来,孩子在进学校之前,他的认知风格、行为习惯、个性特征已经基本形成,即便是学龄儿童,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也是在家里渡过的,在一定程度上,有什么样的家庭就有什么样的孩子,有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就有什么样的儿童。朱永新告诉记者最近习近平主席两次讲家庭问题和家庭教育,这理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目前家庭教育的责任在妇联,但是,妇联作为一个党群系统不具备政府的职能,所以希望政府也要重视家庭教育。
根治留守儿童问题 关键在于顶层制度设计
由于我国与《儿童权利公约》配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对留守儿童的亲子团聚权缺乏硬性规定,因此,朱永新委员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已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增加亲子团聚权的相关条文,落实农民工带薪休假等制度,保障他们履行监护责任,保障儿童亲子团聚权,从制度上尽可能根治留守儿童问题,‘消除’留守儿童。”
一方面,增补立法、细化条文,制定补充性规章或司法解释,依法推进。国家立法机关应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筹协调,增加亲子团聚权的相关条文,制定补充性规定或司法解释,保障亲子团聚权。比如规定外出父母尽可能携带子女,或者外出父母的一方应尽可能留在子女身边,父母应当关心留守儿童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未成年子女,每年至少和子女团聚一定时间,并以各种方式和子女加强日常联系等,严重忽视应等同于虐待罪进行惩罚等等。
另一方面,建议政府对携带子女外出的农民工父母或一方留在子女身边的农民工夫妻,进行适当财政补贴,对父母一方陪伴子女的优先就地安排另一方就业等措施,确保夫妇有一方与儿童共同生活。
同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已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制定并落实农民工带薪休假等制度,明确提出亲子团聚权,切实保障他们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从制度上尽可能根治留守儿童问题。
来源: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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