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育妻子借精生子丈夫车祸身亡遗嘱拒给孩子遗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5

 李娟的问题引发晨报“律师在线”公益律师热议。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程芳、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洪长华、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郑学知等多位律师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医院有人工授精申请书和协议书,经夫妇两人签字同意的,视同婚生子女。

  本案中,男方死亡,女方怀孕小孩应视同男方的遗腹子,尽管该子女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仍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根据《继承法》规定,虽然孩子还没出生,但应当保留孩子应有的继承份额,小孩出生后有权继承其父母财产。另外,该遗嘱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全部处分给其父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且没有得到妻子同意。

  “这份遗嘱继承部分的内容应该无效。”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刘武德、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陈凯等认为,房子是夫妻俩婚后购买,因此房子和存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平均分割后,范文才能将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立遗嘱处理,但由于孩子未成年,范文有将其抚养到18岁的义务,因此,不得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因此擅自将财产全部给父母是不合法的。

  来源:长江日报

  以上是小编关于“丈夫不育妻子借精生子丈夫车祸身亡遗嘱拒给孩子遗产!”的介绍,更多育儿知识请关注宝宝啦网(www.baobaola.com)。

上一页  [1] [2] [3] 

TOP排行

  • 孕产
  • 喂养
  • 健康
  • 早教
  • 家长

最新文章

赞助商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宝宝啦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18742号

所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客服信箱:baobao.l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