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子女为一套房“弃养”九旬老母,法庭上争吵不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22

  老太太请求法院判处子女们共同支付每月赡养费,另外要求他们每月探望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为了一套房子,子女们争吵不休

  对于老太太的这些诉求,7个子女争论得不多,反而是围绕着一套房子争吵不休,这也是他们“弃养”老人的主要原因。

  大儿子:我之所以停止送饭,是母亲受了七妹的挑唆拒绝接受,七妹还将房间的钥匙换了。七妹假借母亲名义妄图独吞母亲的房子。之前,七妹叫我到公证处,说母亲将房产公证给她,由她照顾母亲饮食起居。而二妹呢?则要挟母亲打欠条,写遗嘱,还焊了母亲房间的门。

  二女儿:母亲曾在我家住了8年,两兄弟一次也没来看望过,母亲买的经济适用房,是母亲在遗嘱上写给我的。至于母亲其他的钱,并没在我这里。

  三女儿:根据家庭内部决议,母亲的相关财产和赡养义务捆绑,财产继承方即赡养方。七妹也想继承母亲财产并承担赡养义务,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居住。但因母亲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在二姐处,七妹挂失后,补办了母亲的证件,并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得到母亲的经济适用房及财产(银行存款、金条等)所有权。在多次内部争论无果后,七妹开始隔离母亲起居,换锁芯,阻止母亲和外界沟通。

  五儿子和六女儿:我们没去看望母亲,是因为母亲被隔离了。

  小女儿:钥匙换了是因为锁芯不灵了,又怕母亲一人出去,所以把钥匙换了。

  庭审结束,4名子女招呼都没打就撇下老母离去

  最后,老太太的代理律师打断他们的争吵。他说,“在座的各位被告,都比我年长。抛开法律规定,但从亲情这一点来考虑。各位都为人父母,你们的所作所为,会给你们的子女留下怎样的反面教材。趁高堂健在,尽一份孝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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