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儿子遗弃重病父亲致其死亡涉嫌遗弃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10

  “2015年1月底,接到单位通知,才知道俺哥已经不在了。火化遗体需要提供家属签字的文件。”刘洁近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不是第一监护人和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在联系不上他孩子,如果我把这个字签了,我害怕以后刘天龙回来找我要钱。”

  在咨询了律师后,刘洁说,为了尽快入土为安,“2月14日,我让80多岁的老父亲写了一份委托书,正式委托我处理我哥的后事。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把我哥不在的消息告诉他,害怕本来生活就不能自理的老人再出什么事儿。”

  4月9日,刘洁告诉记者:“尸体已经火化了。他的儿子和妻子从来就没有露过一次面。现在我也没法去俺哥单位办手续。”

  医院:“尽最大努力,即使没钱也救治,直到生命的最后关头”

  “2014年12月12日,刘国宝刚被医院收治时,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像是腐烂垃圾的味道,整个楼道都能闻见。身上腐烂多达26处,甚至能看见骨头。住院期间,家人从未来过,有些日常生活用品都是护士长自掏腰包给他买的,护士还亲自喂他吃饭,单位的领导定期来看望……”郑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医院刘国宝病重住院期间的管床大夫刘倩印象十分深刻,“2015年1月30日晚上八点多,老人去世了”。

  “刘国宝住院期间,家人一直没有来探望过,孩子更是联系不上。去做他妹妹的思想工作,感觉他妹妹也很为难,心有余而力不足,都是医护人员端水、买饭、喂饭……”据郑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医院办公室展主任介绍,“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即使在欠费的情况下,我们依然没有断他的药,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其间总共花费了22243元,个人自费5612元,3月9日,单位过来把自费部分的欠款结清,医院为其出具了死亡证明。”

  专家:遗弃罪名如成立,他儿子需要服刑

  对于如何与智障人士离婚这一问题,郑州市管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中国青年报记者,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还应有刘国宝监护人即他儿子的签字,之后,夫妻双方凭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这样才是真正离婚了。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

  “现在这个智障老人已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那就应当由所在区的社区或者居委会出面,来进行一个法律层面的解决,进行报案,或者提出一个诉求,让他们的儿子承担法定的责任。”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遗弃属于自诉案件,刘国宝的妹妹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一旦罪名成立,他儿子刘天龙是需要服刑的。在现在的状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协助追查他儿子的下落,将其带回。”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如果智障人士真是被有监护义务的人故意丢弃,那么,监护人就涉嫌构成遗弃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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