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舅舅受元林所托,劝说郑吉救救大姐。看到长辈出马了,郑吉瞒着妻子决定再捐骨髓。
同年3月末,郑娟病情恶化,医院着手准备手术移植。郑娟被推进无菌室,把血小板都打为了零,等待骨髓移植。然而此时,郑吉却爽约了。手术当天一早,郑吉被妻子和两个儿女“软禁”在家里。
元林和郑娟的另外两个弟弟一起到郑吉家劝说,但是李小萍坚决不同意。“我真的没办法,就表示愿意给郑吉一笔钱。”元林事后说,李小萍提出了补偿方案,约定郑吉如因捐献干细胞之因素而引起产生身体疾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其姐夫元林自愿承担经济补偿,“劳动力损失按一年6万元计算,补偿15年,一共90万”。
亲人诉讼 姐姐去世后弟弟起诉姐夫要经济补偿
2011年4月11日,郑吉到医院准备进行骨髓移植。但医生说因为时间过晚,再输入新的干细胞能不能见效没把握,而手术最终还是顺利进行了。到了同年9月,郑娟再次病危,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家人还在伤心中,郑吉和妻子李小萍却拿着补偿协议找上门,要求元林按照协议给钱。李小萍说,郑吉两次捐骨髓后,身体出现了问题,不仅没法干体力活了,还一直去医院看病,花了很多钱,一家人吃饭都成问题。
元林说,媳妇死了,家里欠了一屁股债,但郑吉女儿结婚,他还是给了数万元。他前前后后给了郑吉十多万。而且郑吉一家还占着他承办的土地,地上有100多平米的房子,还有好几百棵熟了的杏树,“卖树也能有四五十万。那协议书的90万,我是被迫签的。”两家吵成一团,都觉得自己委屈。
最后,郑吉一纸诉状将元林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按照协议给付经济补偿费90万元及部分医药费。
于是,本市首例因为捐骨髓引发的官司开打了。
两家人因90万反目法庭上争吵不断
2013年3月6日,该案在怀柔法院开审。郑吉与妻子坐在原告席上,元林及女儿女婿坐在被告席上。还未开庭,双方就互相指责,言语激烈。
弟弟指责姐夫一家言而无信,不关心他的身体;姐夫一家指称弟弟一家无情,事前以人命为要挟,事后不断索要钱财。
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激烈争吵了三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