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拆迁款不惜逼父母离婚被父母打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3-16

  去年上半年一天,林丽打电话给吴某,要她和林某离婚。当天下午,林丽就来到父亲和继母住处吵闹,并称不离婚她就要杀人。在拉扯中,林丽用包砸了吴某,吴某的手还划出血。怀疑女儿包里有刀,林某立即报警。见父亲报警,林丽离开。

  第二天上午,林丽又到家里纠缠,林某只好又报警。警察赶到前,林丽离开了,民警只好让他们把门锁上不要开门。民警刚走没多久,林丽又在门外叫骂。林某就与吴某商量,如果她再无理取闹,就打她一顿。商量好后,两人各自拿了铁管到客厅,林某开门后,林丽到客厅沙发上坐下叫骂。林某拿出铁管准备打她,哪知铁管被林丽抓住,两人拉扯中来到了门外的院子里。后来,吴某也拿着铁管过去,打了林丽。

  此时,一邻居看到,让他们不要再打了。林某称是家事,不需要外人管,并关上院门,继续打林丽,直到她不再动弹。林某给社区领导打电话,同时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很快,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发现林丽因伤势太重,已身亡。

  邻居作证女儿有过错

  老夫妻俩获轻判

  不久前,林某和吴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并在南京中院受审。在案件审查期间,林某所在社区的居民联名写信给检察院和法院,都作证林丽自己存在重大过错,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林某和吴某相互揽罪,均称对林丽动手是自己的主意,自己要对林丽的死负主要责任。

  南京中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林某和吴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而被害人林丽,为了争夺父亲和继母的财产,多次纠缠辱骂他们,还提出要两人离婚的无理要求,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认定林某和吴某是在长期遭受滋扰、辱骂和多次报警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手段导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较轻,且老人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的社会危害性。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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