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由于王先生家人内部协商解决了此事,王先生本身存在欺骗公证处,骗取公证书的行为,所以王先生的祖母最终没有对公证处追偿。而公证处此后,也加强了对继承公证的审核,要求在进行遗产继承时,务必审核清楚拥有继承权的相关继承人,并要求继承人提供各类相关证明,以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员点评》》》
本案反映出公证处调查权限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要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公证处的遗产继承公证,已经有将近60年的历史,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办案手段。比如,公证处可以依照《继承法》赋予的调查权,对继承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查有多少继承人,确保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公证处还可以通过发放联系函的形式,帮助继承人对父母在银行的财产进行调查,以保证继承人的利益最大化。
但是,现在社会上不少人为了个人利益,或者因为家庭矛盾,觉得继承公证手续繁琐,收费高昂。而本案恰恰证明,公证处的调查权限不是太大,而是太小,要依法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在继承公证之前做详细调查。而且,公证处对于遗产继承公证办案慎重,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还有相关的保险赔偿机制,这些保障,都是任何其它机关和部门无法比拟的。公证处接下来会完善调查机制,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公证收费的协调,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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