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女儿辞职离婚回家照顾养母,亲生父母和她一起照顾养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3

  舍不得养母回到残老院

  在施丽萍13岁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的亲生父母找到了她,而此时施丽萍的亲生父母经济条件有所好转。“我们一直不知道女儿被送到了麻风村。”看到女儿小小年纪什么都会做,她的父母既欣慰又心疼,非要把女儿带回自己身边。

  然而,此时的施丽萍和施小花感情深厚,不愿分开。在养母的支持下,虽然在老家念书,但是每逢星期天和寒暑假,施丽萍都要回到残老院去陪养母,亲生父母见此情景,也理解了女儿。于是,14岁的时候,施丽萍告别亲生父母,重新回到了残老院里,和养母一起生活。

  在施丽萍17岁那年,养母因为不小心,将自己小腿摔断,而此时,施丽萍的亲生父母也不在身边,孤立无援的她只能一个人背起养母一步一步往医院走去。“医生诊断后要求截肢,并且要立即手术,叫我联系家属签字。”回忆起那件事,施丽萍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手足无措的样子。

  “有一回施小花生病要挂水,药水必须要在医院配好,她拿到残老院去挂,来回三十几里路就骑自行车,整整一个月,结果把施小花救回来,她自己病倒了。”谈起施丽萍对养母的孝顺,残老院里的老人都能讲出几件事情。

  在政府和好心人的资助下,施丽萍上完初中后又上了两年职业高中,随后,被学校推荐到外地就业。“她20岁左右的时候,去过苏州和上海工作,只要听说养母生病需要照顾,她总是辞职回家,所以工作一直没有稳定下来。”施丽萍对养母的孝心,让邻居们称赞不已,“无论刮风下雨,她都是一个人背着养母去医院。”邻居董有兰感慨道:“我亲女儿都做不到。”

  女大当嫁,施丽萍将自己的婚姻和养母“捆绑”在一起。“别人给我介绍对象时,我提的要求就是要接受我的养母,我要带着她一起生活。”施丽萍说,这样的条件,难倒了许多前来相亲的人。

  直到2011年,24岁的施丽萍终于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丈夫在盐城市区买了房子,也同意她将养母接到一起生活。“我结婚了,母亲非常高兴。”施丽萍说,母亲来住了一段时间,因为商品房在3楼,“我每天都会背母亲下楼去散散步。”

  可是好景不长,因为养母是麻风病人,加上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慢慢地家庭里发生了矛盾,最终,施丽萍和丈夫选择了和平分手,已经1岁的儿子归丈夫,她带着养母离开了盐城市区。“也不是谁的原因,我能理解,毕竟周围邻居或者亲戚也会有些说法,也要理解人家,我有时间也去看看儿子。”施丽萍将离婚的事情一直瞒着养母,“我到现在还没有将离婚的消息告诉她,怕她知道后伤心。”

  如今,身边也有不少人想给施丽萍介绍对象,施丽萍说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要把养母带在身边。“我早就把她当作亲人了,我要服侍她到终老,这是我的责任。”施丽萍坚定地说。“她比亲闺女还要亲,我能活这么久,都是受她照顾的。”躺在床上的施小花,这样夸赞养女。

  为照顾养母,她无奈离婚

  亲生父母和她一起照顾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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