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4-9-1
水中分娩看上去很美,但不是每个产妇都适合。前不久,广州孕妇王女士到武警广东总队医院番禺分院就诊时表示希望做水中分娩,但该院妇产科主任吴颖元认为,她的胎儿体重偏大,不具备水中分娩的条件,建议进行无疼分娩。
吴颖元表示,按照我国产妇的一般情况,孩子最好在3000克左右,而且待产产妇身体各方面情况正常,能够顺产者才具有水中分娩的条件。她总结了以下8类不适合进行水中分娩的情况:
1.产妇年龄太大,又或者太小,特别是超过30岁的“高龄产妇”。
2.产妇患有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以及乙肝、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等传染性疾病。
3.产妇有胎膜早破、产前出血或内脏并发症。
4.有流产史的产妇。
5.肥胖的产妇。
6.怀疑胎儿在宫内发生缺氧,胎儿脐带绕颈2周或以上。
7.胎儿胎位不正,例如臀位,有难产的可能。
8.胎儿是巨大儿,体重3500克,腹径》35厘米,特别是头胎,容易造成产妇会阴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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