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影楼拍摄宣传样片被摄影师猥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1

  到案之初,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猥亵儿童事实拒不供认,后经民警教育,对犯罪事实作了供述。

  据李某交代,案发之前,店内的化妆师说有个小女孩长得不错,建议他给小女孩拍样片,“拍摄当天,小女孩由妈妈带着过来,长得非常好看。”

  李某称,一开始,小女孩的母亲和化妆师都在场,后来两人都各自离开,他看到小女孩趴在床上,便起了邪念,“我当时脑子一热,把右手伸进了她的内裤里,摸了她生殖器。”

  拍摄完成后,李某将照片存进电脑留档便自行离开。李某回忆说:“后来接到经理电话,叫我跟他去公安局。在公安局第一次被讯问时,我觉得太丢人,所以没有把事情交代清楚。”

  据黄浦区检察院透露,李某作案时46岁,黑龙江人,系上海某影楼技术总监。2014年12月28日,李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刑事拘留。

  日前,黄浦区检察院对李某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知被害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予以猥亵,有猥亵儿童犯罪事实,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三款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据该法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6岁女童为上海某影楼拍摄宣传样片时,遭猥亵,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我当时脑子一热,把右手伸进了她的内裤里,摸了她生殖器。”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说。

  2014年底,年仅6岁的婷婷长相甜美,被上海某影楼相中作为宣传样片的小模特,获得一次免费拍摄写真的机会。孰料,在拍摄过程中,婷婷不幸惨遭猥亵。

  日前,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6岁女童:“妹妹”被摸了

  张女士一直为有一个甜美可爱的女儿而感到骄傲。

  2014年底,上海一家位于黄浦区西藏南路的影楼表示,为拍摄儿童写真的宣传样片,想邀请张女士的女儿作小模特,同时,所有拍摄的写真照片均可免费相送。张女士欣然答应。

  2014年12月27日15时许,张女士带着6岁的女儿婷婷来到该影楼拍摄写真照片,影楼为婷婷指定了一个男摄影师李某和一个女化妆师。

  在该影楼的三楼,化妆师为婷婷换上了一套白色连衣裙后,李某开始为婷婷拍照。

  张女士回忆说:“当时给女儿拍照时,棚内有我、我女儿、男摄影师和一个女化妆师。拍了一会儿后,男摄影师对女化妆师说要给我女儿换衣服,女化妆师去拿了另一套,但没让我女儿换上。”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OP排行

  • 孕产
  • 喂养
  • 健康
  • 早教
  • 家长

最新文章

赞助商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宝宝啦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18742号

所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客服信箱:baobao.l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