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8-9-28
胎教不能盲目的进行,必须要实施科学的胎教。
科学胎教指的是正常孕妇在保证充足的营养和休息的条件下,从胎龄5个月(胎儿已有听力)开始,对正常胎儿实行定期定时的声音和触摸的刺激。当然有关专家提倡胎教要更早的进行,甚至要把握受孕瞬间的胎教。这个些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有的人缺少胎教意识,很晚才进行胎教,甚至整个孕期根本就未进行过胎教,这却是不可取的。不管怎么说,胎龄5个月后必须要实施胎教,这样才能培育出健康聪明的宝宝了。
当然“正常孕妇”和“正常胎儿”,是胎教的先决条件。要确保具备正常孕妇和正常胎儿的条件,首先孕妇应做好婚前检查,怀孕时应做好孕期保健、产前检查、分娩监护、新生儿保健等,这些均为临床优生学的工作内容。而孕期给孩子语言和音乐的反复刺激,则是属于环境优生学的内容。因此,胎教是临床优生学和环境优生学相结合的具体工作,由于它旨在促进体能与智能优秀个体的出生,故胎教亦为优生学的具体工作之一,由此可知科学胎教在优生学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温馨提醒:妻子怀孕之后,由于生理发生变化,在心理上也会产生许多变化,如烦躁不安、唠叨、爱发脾气、对感情要求强烈或冷淡等。对于这些变化,丈夫应当理解和体谅,并采取各种方法使妻子的心情愉快,顺利地度过孕期和产期。应主动从事家务劳动,对妻子倍加体贴。妻子怀孕后,对食物的要求难免会千奇百怪无中生有,为此,当丈夫的要有心理准备,一定要非常的有耐心,对妻子体贴入微。